新疆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召开。会议研究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为当前自治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供支撑。
据新疆日报4月22日报道,据了解,自治区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优化房地产市场投资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从今年3月1日至9月30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税率超出1%部分由各地给予财政补贴;被征收人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住房的职工,可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期限等。这些措施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已初见成效。
会议要求,自治区房地产市场要努力适应新常态,实现平稳健康发展。采取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发展租赁市场、协调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商品房建设等措施,着力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的通道;同时,积极引导住房消费,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用好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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