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能源局组织华北、华东能监局和山西、山东、江苏、福建能监办等派出机构于2014年9月至11月开展了华北、华东区域抽蓄电站运营情况专项监管。总体来看,华北、华东区域抽蓄电站基本满足电网安全运行需要,但存在抽蓄电站发展慢、电价机制待完善、电站作用未充分发挥、投资主体单一等问题,导致部分抽蓄电站机组利用率较低、顶峰发电能力未能充分发挥。
国家能源局指出抽蓄电站发展慢,部分项目建设不及时问题。目前,全国抽蓄电站总装机容量仅为2151万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比重不到2%,离发展目标仍有较大差距。部分项目落实慢,建设周期长。部分抽蓄电站建设不及时,实际建设时间远远超过设计工期,增加了不必要建设成本,也推高了抽蓄电站运营费用。另外还存在价格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现有抽蓄电站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投资主体单一,多元化投资格局尚未形成等问题。
国家能源局提出监管意见,包括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后评估,引导电站健康发展;加快实施两部制电价,利用市场机制挖掘功能潜力,其中提到了推动两部制电价尽快实施,形成市场化的容量电价;通过辅助服务补偿及调峰交易手段,形成市场化的电量电价,实现常规电源与抽蓄电站的互利共赢;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招标用电低谷时期抽水电量,适当降低抽水电价,进一步消纳负荷低谷时段的风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制定标准规程,进一步发挥抽蓄电站作用;吸引社会投资,促进抽蓄电站投资建设市场化,提到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研究推行抽蓄电站和核电、风电等项目协调配套投资及运营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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