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指出,有关P2P借贷业务监管规定的草案稿已初步成型,对于这次新拟定的监管草案,与此前最大的不同在于,监管不采取杠杆管理表明,将P2P定位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
关于这次提出的新的监管草案,笔者认为,近期P2P行业连续暴露出卷款私逃、逾期不还等事件是引发新监管最大的导火索,毕竟行业的乱象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行业中蕴含的风险也慢慢开始爆发。
过去,近乎空白的监管刺激着P2P借贷行业的发展,野蛮生长的同时,也催生了诸多行业中的问题。
而眼下,P2P借贷行业中存在最大的问题,是两个方面的错位:
一方面是在投资端,在经历了央行连续降息,传统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进一步下降后,民间的资金很宽裕,而且由于现在实体经济不景气,通缩情况严重,从而催使相当一部分民间资金,除了短期进入股市投机套利之外,另外的民间资金不得不进入P2P借贷市场,毕竟收益回报是投资者最为看重的。
从数据中我们就可以看出,目前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35%,收益超低,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2.5%,但定期存款期间资金冻结,提前取款则只能计活期存款利息。选择银行存款的话,对于普通的投资者来说,基本上起不到理财的作用,最多就是把银行当个保险箱罢了。而P2P借贷则截然不同,一些P2P借贷平台甚至出现了投资者疯狂抢标、新标一出即被“秒杀”的现象。虽然不同P2P借贷平台投资收益相差较大,但一般的年化收益都在1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4-6倍。这对于投资者的诱惑并不是传统银行能够相提并论的,高收益将投资者的资金引入到了P2P行业之中。
当然收益越高,风险也就越大,这是经济学中亘古不变的道理。很多投资者只是看到了P2P借贷的收益,却忘了其中蕴藏的风险,近期就有一些平台出现了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兑付困难的现象,甚至还有个别平台卷款跑路,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另一方面是在融资端,尽管最近两年来股市扩容,包括新三板在内的直接融资通道在扩张,但是,这些并不能解决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之难,想要去银行融资,要么是条件不符合,要么是虽然条件符合了,但是复杂冗长的借款程序也让企业很难接受。故而他们不得不将融资通道更多地选择在融资更为便利的P2P借贷行业,哪怕去承受相当高的利率。从借款利率来看,据统计,只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P2P平台的平均年化借款利率约为21.45%。这种利率已越来越趋同于民间高利贷,高昂的利率虽然给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便利通道,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贵的问题。
除了上述两方面的问题,还有一些问题也是P2P借贷行业中屡见不鲜的。一些国内P2P借贷平台除了做借贷中介以外,同时也涉及债权转让或理财产品代售,从事多元化的经营业务。譬如债权人在跟其它主体发生借贷关系后,再通过P2P将手中债权进行转让,供投资者购买,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回购,这种方式拉高了资金杠杆,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P2P借贷平台的营业收入,但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由于道德风险和信息的不对称,若债权人与P2P借贷平台合谋发布虚假标的及利用信息不对称重复出售债权,这种方式很容易演化成为一种“庞氏骗局”。
此外还有拆标,一种是拆金额,另一种是拆期限
但无论是哪一种,风险都是显而易见的。对于P2P借贷平台来说,即使规模足够大,仍然扛不住一些大额坏账带来的影响,不管是风险备付金机制,或者引入担保公司,几笔大额的坏账足以让平台步履维艰。因此拆金额解决不了风险集中度的问题,一旦被拆金额的大标出现了坏账问题,P2P平台兑付问题将立马凸显。而对于拆期限来说,其本身就是一种资金期限错配,拆期限的借款标的能否持续下去的关键并不是标的本身产生的现金流,而是通过滚动募集资金的形式是刚性兑付的,这种方式下,就算本来被拆的标是正常的,在其未到期限仍然存在滚动不下去的情况,P2P平台资金流的流动性风险极大,随时都存在风险爆发的危险。
正是由于国内P2P借贷行业的乱象丛生,造成投资者的利益损失严重,监管层对于行业的监管将重拳出击,这次新拟定的草案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类证券化、资金归集、关联方融资、联营股权众筹、将融资项目期限进行拆分、对相关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或发售理财产品、将融资项目的收益权益与基础资产相分离等10项业务为P2P借贷平台禁止业务。在新的监管方向的引导下,未来P2P借贷行业或将迎来真正的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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