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互联网金融 - 热点关注 - 正文

银监会披露P2P监管保持一定容忍度和弹性

来源:人民网 作者:孙阳 2015-05-26 11:03: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015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23日-24日在京举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兴在论坛发言中表示,对于P2P网贷监管,我认为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是在划好业务红线的同时,也要为业务创新预留空间。

文海兴指出,互联网金融的政策制定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支持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鼓励和保护利用信息技术开展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依法合规的金融创新活动;

二是在政策支持下要防范金融业务风险,防范打着改进技术的幌子从事非法集资的违法违规活动;

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透明度和合规销售,注重保护消费者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投资者的金融教育和提升风险的水平;

四是加强跨部门、跨地域、跨中央与地方的监管协调,共同加强法治建设,加强防范和打击冒用互联网金融名义的非法金融活动,推进行业自律,建立自律规范和约束惩戒机制。

他同时强调,实现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前提之一是做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目前监管领域已经初步形成第三方支付由央行负责,P2P网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众筹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负责监管的基本监管布局。互联网金融原位定型、发展方向和模式还有待观察。鉴于发展初期现状,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应对突出的一些问题保持一定容忍度和弹性,保持金融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文海兴表示。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为信息传播之需要,不作为投资参考,网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