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委官网5月29日公布了天津自贸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实施方案,该方案划定了试点平台和试点企业的资质,其中对试点企业的准入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上一财年汽车销售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以及企业注册在天津自贸区内等。
据东方早报5月31日消息,这意味着天津自贸区的平行进口车业务也正式启动,且从试点企业准入条件看,天津的门槛远低于上海。上海自贸区要求,企业申请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业务的门槛,包括从事汽车销售业务5年以上,具有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经营业绩,上一财务年度汽车销售额超过4亿人民币等。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自贸区平行进口汽车业务的试点对象除了试点企业外,还包括试点平台,其准入条件包括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或企业投资方近两年年均汽车销售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固定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在天津市范围内拥有平行进口汽车销售展示和仓储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等。
实施方案称,试点平台的义务之一是发展合格的汽车进口和销售的会员企业,并要构建售后维修保养服务体系。试点平台是本平台进口汽车产品质量追溯的第一责任主体,平台内会员企业为第二责任主体。
天津商委称,天津已经培育出了近500家汽车进口企业,经天津口岸平行进口汽车的总量占到全国的70%。根据天津媒体的报道,在5月29日举行的中国(天津)首届平行进口汽车高峰论坛上,完成了首批全国3000台平行进口汽车采购销售合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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