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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关键性配套文件将出 售电侧开放望试点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5-06-15 1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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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期国家发改委召集了电网、电力等企业,讨论了《关于推进售电侧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按照本次改革的思路,售电侧开放有望先选择在深圳、内蒙古、贵州等地进行试点,最先将放开特高压等级的存量工商业用户以及新增的工商业用电大户,并允许民间资本参与。

据6月13日消息,据了解,由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牵头编制的《关于推进售电侧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完稿,并在近期召集了电网、电力企业以及学界等相关人士进行了两次讨论。不过,相关企业对于上述征求稿中在售电主体准入门槛等多个问题上仍有分歧,最终的文件仍有待完善。

根据之前媒体的报道,按照规划,售电侧改革将在2015年、2016年选择2~3个省份进行试点,放开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存量工商业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工商业用户,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则开放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存量工商业用户和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工商业用户。

不仅如此,在上述特高压以及工商业大户进入试点后,2017年~2018年,试点的省份将全部开放符合准入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在2018年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开放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

另外,除了售电业务开放,文件中也将明确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根据中电联业内人士的预测,售电侧改革有望在深圳、内蒙古、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7个已开始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省市进行试点。

据了解,文件中还明确了包括工业园区、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等多个行业都可以组建售电企业,同时强调了允许社会资本组建售电企业。另外,文件中还对售电公司的准入门槛,如售电规模、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等进行了规定。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售电侧市场开放后的总收入是万亿级别,净利润将是千亿级别。据华泰证券测算,目前电网购销差价在0.2元/千瓦时左右,按2014年5.52万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来测算,总计将有1.1万亿元的购销差价重新分配。若售电侧有10%的收益,则可贡献超过千亿元的利润蛋糕;若有20%的利润,则可贡献2200亿元左右的利润。A股中新电改概念股国电电力、国电南瑞、甘肃电投等,或受益于新电改配套文件的出台,后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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