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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15年过渡期”真相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梁敏 赵静 2015-06-20 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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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一种说法,称中国加入WTO 15年过渡期即将在今年7月1日到期,届时所有产品的进口关税将全部降为零,所有产业将对外资开放,中国即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变局。

上证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说法完全是误读。实质上,15年过渡期是市场经济地位过渡期,但过渡期结束能不能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并不取决于中国。入世时关于对进口产品的降税承诺,已在2010年1月1日履行完毕。7月1日以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会保持基本平稳。

降税承诺2010年已履行完毕

2001年12月11日,历经16年谈判,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第143个成员。根据入世承诺,中国不断扩大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快推进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

今年是中国入世的第15个年头,市场上突然传出一种声音:中国加入WTO 15年过渡期即将到期,届时所有产品的进口关税将全部降为零,所有产业将对外资开放。

“这是对《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误读,也是对多边体制下推动国际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误解。”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张小瑜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入世承诺的核心内容,中国减让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的有关承诺早已履行完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也回应称,“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下调关税,分10年逐步实施。其中,对绝大部分进口产品的降税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已经执行到位;到2010年1月1日,所有产品的降税承诺已履行完毕。这意味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谓的保护期基本结束了。”

关税全部降为零的说法很吸引眼球,但在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教授李计广看来,这却是错误认识。

“世界上并没有一个国家的关税水平是零,中国也不会例外。入世议定书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中国服务业的开放也是严格按照承诺表进行的。”李计广说。

沈丹阳也明确表态称,“今年7月1日以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会保持基本平稳,不会出现个别媒体所说的因保护期到期而导致进口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

其实,坊间传言之所以甚嚣尘上,有一部分原因是来自担忧关税降低对国内相关产业会产生冲击。对此,李计广指出,从入世以来的实际情况看,入世前一些人判断的对国内产业的猛烈冲击并未发生。

“15年过渡期”实为“市场经济地位过渡期”

“15年过渡期”真的存在吗?它到底指的是什么?

追根溯源,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说,《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唯一提到“15年”信息的就是议定书第15条,关于补贴和价格倾销内容,是一项防止中国企业滥用世贸规则的措施。

龙永图说,当年以美国、欧洲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特别害怕中国企业利用世贸组织条款,滥用世贸组织补贴和倾销,冲击西方国家企业,所以他们特别希望有保护年限。

第15条的具体规定是:“一旦中国根据该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其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则(a)项的规定即应终止,但截至加入之日,该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中须包含有关市场经济的标准。无论如何,(a)项(ii)目的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终止。”

这个“15年”对中国来说意味着什么?

张小瑜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第15条只是一个技术性条款,但很显然,15年并非中国入世后对弱势产业进行保护的“过渡期”,而是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过渡期”。

根据GATT1994的反倾销协定,决定商品是否存在倾销行为时需比较商品的出口价格与“基准价格”。若出口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基准价格”由商品在其国内市场的价格认定;而若出口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则其国内价格不能作为“基准价格”,需使用“替代国价格”方法。

“由于中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需参考第三方国家价格,受到反倾销调查的企业可能因此不能获得公平待遇,并可能导致偏高的反倾销税。这在客观上鼓励了一些国家运用该条款作为贸易保护的手段。” 张小瑜说。

张小瑜强调,这15年并不是中国可以对入世产业进行保护,相反,却使得中国产品在遭遇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时因“非市场经济地位”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的15年。“如若该条款能够到期终止,将有利于中国贸易和生产企业开展正常的国际贸易,激发其发展潜力和竞争实力。”

明年将是第15条结束的时间,这是否意味着中国可以自动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答案是否定的。张小瑜指出,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同时政府也一直在努力争取各国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是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在内的重要贸易伙伴迄今仍没有正式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

来自欧盟贸易委员会的最新消息是,正在评估中国加入WTO的有关条款,以决定是否在明年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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