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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银行间市场绿色金融债发行指导意见正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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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在26日举行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年会上透露,人民银行正在牵头起草我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将把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作为重要内容。

陆磊说,人民银行一向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在周小川行长的带领下很早开始了绿色金融的研究,宣传和推广绿色金融理念,并且在金融政策方面不断加强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严格控制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环保违规企业的资金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产业、节能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已经被纳入了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成为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今年4月,经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金融学会专门成立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旨在进一步推动国内绿色金融的研究和实践。

陆磊表示,绿色金融体系可以有效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并明显减轻环境治理对财政部门的压力。目前世界银行集团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提出的赤道原则得到了国际银行业的广泛认同,碳金融市场发展迅猛,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股票等创新型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和环境保护相互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相得益彰。

至于我国的绿色金融,在探索上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陆磊说,改革开放开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不少地方注重发展经济,但是忽视环境保护,环境因素没有成为金融机构经营决策的重要的变量。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了安全生产和减少环境污染,一定规模以下的小煤矿、水泥、炼油、火电、玻璃等逐渐被淘汰。随着企业的关停并转,一些商业银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此后金融机构开始越来越关注环保对自身经营的影响。

进入21世纪以来,按照中央加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陆磊表示,我国的金融政策发生了深刻的调整,对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采取了限制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环境评估和生态评估成为了影响金融机构经营决策的重要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因素。

在论坛期间,陆磊还代表人行副行长潘功胜提出了四点倡议。第一是加强制度设计。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面临转型升级新要求,明确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定位、政策框架和重点领域,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

第二是推动更多正向激励的绿色金融政策落地生根。我国现有的绿色金融政策,以限制污染性金融政策为主,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激励性措施比较少。要加快建立更多的正向激励机制。目前人民银行正在起草银行间市场,绿色金融债发行的指导意见,相信不久会向全社会公布,同时人行也将研究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的绿色化问题。

第三是更好的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等问题是重大的国际问题,需要各国通力合作。发达经济气在绿色金融领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和做法。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要立足我国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合作,及时总结最佳实践,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第四是加强绿色金融理念的宣传和推广。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意识得提升。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就是很好的窗口。我们要大力推广普及绿色金融理念,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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