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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利用P2P快速转型 左手右手都赚钱

来源:网贷之家 2015-07-07 15: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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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的莫过于熊猫金控,其股价从去年7月1日宣布旗下P2P平台银湖网上线时的11.03元/股,涨到了今年3月停牌前的36.63元/股,涨幅超过200%。4月20日,尚处停牌中的熊猫金控公告称,拟购买P2P平台你我贷51%股权,但6月4日又宣布放弃收购。在6月18日复牌前一天,熊猫金控又公告称,拟募资30亿元投向互联网金融,随即带来了四个一字涨停。

网贷之家研究员陈晓俊表示,上市公司涉足P2P,股价出现爆发式增长,达到了资本炒作的目的。而多数情况下,公司并没有真正转型做P2P,自身的经营业绩也没有出现明显转折。“讲故事引发市场热炒,广大投资人在潮水退去后成为了‘接盘侠’。”

在最近的市场调整中,涉P2P上市公司跌幅最大的是参股设立P2P平台鹏金所的证通电子和新纶科技,分别下跌近42%和38%,其余相关股票跌幅多在14%左右。

P2P估值

成立时间较早、平台交易额较大、会员较多、互联网基因较强、发展潜力较佳且运营良好的优质P2P公司,是上市公司收购的理想标的,可借此作为自己“互联网+”战略中的重要筹码。而在实际交易中,优质P2P平台并不太愿意被上市公司收购。

积木盒子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第一梯队的P2P平台更希望独立发展,想保持创始人和管理团队的主导权。“如果一开始融那么多钱,放在账上没什么用,又失去了股份,其实不划算。有些平台现在也不差钱,比如我们A轮融了1000万美元,B轮融了3700万美元,今年4月的C轮融了8400万美元,我们现在连B轮的钱都还没开始用。”

前述北京P2P人士透露,规模小、发展遇到挑战的P2P更倾向于被上市公司收购。“他们可能两三年之内会被洗掉,现在‘抱大腿’,可以暂时安全,这也是一种存活方式,和当年的团购网站很像。”他说,“大型P2P估值很高,都想借壳或者自己上市。”

一位参与交易的人士称,上市公司目前对P2P平台的估值会综合考虑互联网属性和金融属性。

据他介绍,互联网属性的估值方法与风险投资尽职调查互联网企业类似,用的是一套传统标准,会考虑流量、用户规模、转化率、场景变现等方面的实力。

金融属性的估值方面,会参照银行体系的标准,主要看负债、资产质量、流动性、透明度、平台坏账率等指标。针对P2P平台的业务特点,还会专门考察平台的交易量、利率水平、风险控制、标的质量、用户体验、线上线下联动等情况。

在他看来,风险控制应是P2P估值的核心内容,“假使一个平台规模再大、流量再多,但风控做得不行,估值肯定上不去。”他表示,互联网和金融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基因,具体把握起来很难。

据财新记者不完全统计,上市公司已收购或股权投资的P2P平台,其估值大多在10亿元以下。估值达15亿元的有两家,分别是春兴精工拟收购51%股权的爱投资和大金重工注资的投哪网。此前,熊猫金控未成功收购的你我贷,更传出有高达30亿元的估值。

前述中介人士坦言,“大部分P2P都还在烧钱,收入状况很不理想,短期内根本无法盈利,继续亏损的趋势也很明显。现在的估值水平普遍偏高。”

对赌协议

浩宁达、春兴精工等上市公司收购P2P平台的公告中,出现了“业绩承诺”“补偿机制”等条款,也就是俗称的对赌协议。

浩宁达在计划出资6.6亿元收购团贷网55%股权时,要求对方2015年至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7000万元、1.15亿元。如果团贷网在承诺期内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就要以现金方式向浩宁达进行相应的补偿。团贷网创始人唐军在6月13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对赌是理性的,是经过双方精细化测算得出的结果。

据陈晓俊测算,团贷网2015年前五个月累计成交量14.7亿元,假设全年成本为2亿元,则2015年剩余七个月需要完成约54亿元的成交量,意味着月均成交量为7.7亿元。陈晓俊表示,这一数值相比5月出现了近七成的增幅,难度很大,基本不能实现。

6月24日,浩宁达发布公告称,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未通过《关于收购团贷网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这意味着浩宁达收购团贷网就此告终。

一位曾和多家上市公司谈过合作意向的P2P负责人表示,有些业绩对赌条件确实比较苛刻,“一方面上市公司想控制P2P平台,另一方面根据规定又不能把它作为主营业务,业绩怎么搞上去?”

“虽然平台上的项目现在看起来安全,但可能两年后才开始显现问题,所以要签对赌协议,要求它达到一定的收入和净利润水平。”积木盒子相关人士说。

望衡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邹秋爽律师表示,业绩对赌在风险投资的B轮或C轮融资以及并购中很常见,无可厚非。这也是上市公司出于对P2P风险隐患的担忧。

江粉磁材亦在自己全资设立P2P平台的公告中,代表众多涉P2P的公司归纳出了三方面的风险:政策风险上,互联网金融行业无入门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法规,且运营模式尚未完全定型,不排除未来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或修改现有制度,将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行政监管范围;经营风险上,P2P行业的参与者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能否在未来的业务开拓、市场保有量等方面占有优势,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盈利能力面临考验;管理风险上,很多上市公司都是跨界收购P2P,且互联网金融是一项陌生的新业务,缺乏管理经验。

邹秋爽表示,非法集资的规定不调整,所有P2P公司都在“裸奔”。在政策还不明朗的当下,互联网金融新玩法渐多,连什么叫P2P都很难定义,上市公司要注意规避风险,法律底线不能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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