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7月,环保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348件,罚款数额28203.42万元;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347件。其中,河南省缴纳罚款数额最高,为7479.96万元。
近日,环保部通报了2015年1至7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在全国的执行情况。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根据1至7月调度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348件,罚款数额达28203.4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06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34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92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863件。
其中,河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1件,罚款金额共计7479.96万元;辽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5件,罚款金额共计3028.56万元;江苏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4件,罚款金额共计1645.46万元;内蒙古实施按日连续处罚36件,罚款金额共计1203.23万元;河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7件,罚款金额共计4345.51万元。
浙江实施查封、扣押639件,占全国查封、扣押案件总数近三分之一,移送行政拘留20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24件。广东省实施查封、扣押336件。江西省实施限产停产232件。
与6月情况相比,7月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移送行政拘留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基本持平,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上升44.0%,查封扣押案件数下降21.7%。
邹首民表示,各级环保部门还将继续加大对恶意排污行为的执法力度,震慑环境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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