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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的焦点是政企分开

来源:证券日报 2015-09-26 13: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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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国企新一轮改革正式开始。理解《指导意见》,必须要聚焦。焦点是经营权,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来寻找活力,最后落脚点是“活力”二字。一个是路径,一个是目的,这两个要素是顶层设计基本和决定要素。

这次改革主题是市场化方向,核心是政企分开,根本是搞活企业,让企业形成竞争力和发展的引领力。焦点问题找准了,决策才能正确。笔者以为,如果围绕“活力”与“经营权”来思考,我们的理解文件会更深刻,也更有效。

从深处看,中国企业问题出在哪里? 一句话,所有权太大了,太重了,甚至把经营权也交给了所有者。所有权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经营权也集中在这个人身上。目前没有特别好的办法管得了这个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双重权利,因此产生效率低下等问题。

当前,在发展过程当中很多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突出的问题就是政企分开这个最大的难点没有解决,企业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的主体。政府这个婆婆管的太多了,企业不能松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不能松绑,不自由,活力少了,效率下来了;再一个是国企内部人控制,腐败加剧。国企改革滞后,很多问题放在那里不解决不行。要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问题。

从《指导意见》来看,分类是为了让企业与市场深度融合,让活力迸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为了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的内在活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引入各类资本的外在活力;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是清理堵塞,造就新的活力,让“营”这一目标得以实现。这四大部分,实际上都是从解决经营权入手的,是围绕活力来说的。

《指导意见》有一个亮点,把国企分成公益类和商业类,分类是改革得前提和基础,这次把分类改革写入中央文件,还将拿出专门文件,这是国企改革一个重大突破。

现在回到一个最核心的问题上,就是权力问题。在《指导意见》当中有一个关键词特别的引人注目,那就是管资本,管资本对应什么?管经营。管资本为主,企业的经营原则上就不管了。实际上就是政府与企业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管资本的内涵与实质在这里。就是放经营权,当然,所有权是不能放的。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有四条标准,第一条就讲到混合所有制要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让非国有资本增加改革,目的是多重的,优势组合,相互促进。民营企业机制和效力相对要高些。但是民营企业有很多不可逾越的困难,我们就把两个优势结合在一起,非国有资本加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来讲,把机制搞活是第一位的。

再此次之前国资委与国有企业是两层结构,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中间将新增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投资运营公司,变成了三层结构,这实际上是把国资委的监管分成两块,应该说,这是大国资委,国资委权限下放到派出机构了。焦点集中在投资运营公司方面,如果要是弄好可能会让国资委和国企运营和衔接都更加的顺畅。

所有权与经营权放开,这是改革的真谛。这是一个挑战,改革就是一个挑战。就是现代化企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新的风险,那我们就要想到新的办法。此轮国企改革中突出管资本,就是管增值,这是所有权理论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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