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海南:会展业单次活动最高可获150万元奖励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邓 2015-10-10 19:13: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海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奖励三种方式支持会展业发展,单个会议、展览、节庆活动最高可获150万元奖励。

据了解,三种支持方式的支持标准如下:对于股权投资项目,政府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干预企业经营,政府参股有一定期限;贷款贴息项目,贴息额不超过会展业项目实际支付的利息,贴息年度不超过3年;奖励类项目分会议节庆、展览、展馆运营、获国际会展业认证奖励四类。

其中,会议节庆奖励标准为:对于参会人数在500人(含)以上,省外和境外参会人数比例不低于80%,会期在1天(含)以上,活动期间安排住宿使用三星级以上宾馆总间数达到500间夜数的会议、节庆,按三、四、五星级宾馆分别给予每间夜80元、100元、120元奖励。单次活动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

展览奖励标准为:在海南省连续举办,展期在3天(含)以上,并且省外参展商的标准展位数比例不低于30%的展览,第1至6届每届实际展位数达到300个标准展位的,省外展位按每个标准展位800元给予奖励,省内展位按每个标准展位400元给予奖励。展览较上届标准展位数增加的,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再增加奖励200元。

展馆运营奖励标准为:展馆单位承接展览,每次展览实际展位数量达到300个标准展位,且展期在3天(含3天)以上的,按每个展位60元给予奖励。

获得国际会展业认证奖励标准为: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性组织后,对取得UFI、ICCA认证的机构或项目,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