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投保基金管理办法拟从六方面修订 融资渠道将拓宽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2015-10-30 16:38: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实施十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从六方面进行修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0月30日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同时中央财政出资成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作为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运作管理机构。《办法》严格规范了投保基金运作,也对投保基金公司筹集、管理和使用投保基金,履行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职责确立了制度基础。

但是随着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和投资者保护形式不断变化,现行的《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为此证监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的基本原则是,结合证券市场风险防范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在不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保持与现行相关法律政策的有效衔接;保持现行制度体系相对稳定,为适时制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奠定基础,留出空间。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完善投保基金公司的治理结构:优化了董事会组成和董事长确定程序;增设经理层;明确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二是优化投保基金的筹集程序。

三是增加了投保基金公司的融资方式:增加了央行再贷款的渠道。

四是适当拓宽投保基金的资金运行形式。

五是增加证券公司按期向投保基金公司如实报送涉及客户资金安全的数据和材料的规定。

六是调整投保基金公司信息报送的制度。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