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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六大电改配套文件已处报批阶段 石油天然气方案征求意见

《证券日报》记者12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施子海表示,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6个配套文件目前正处于报批阶段,争取尽快印发。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发电集团公司研究组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他是在当日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二场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施子海还介绍了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的其他新动作。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3月份印发以来,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启动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实工作。4月份,在深圳、内蒙古西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列入改革的试点范围;最近又指导制定了省级综合试点和售电侧改革等专项改革的试点方案,准备在云南、贵州等省开展综合试点。

而在对消纳清洁能源的支持方面,发改委3月份出台了《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 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在《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设计了优先发电制度,目前正在组织甘肃、内蒙古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的试点工作。

国开证券证券投资部执行董事吴琪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地电改试点方案出台,有望逐渐打破电网的垄断地位,有序地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将提高电网运行效率,从而带动整个产业升级,给更多企业带来机遇。

施子海在发布会上还表示,10月份以来,中央交办的19项重点改革任务又有新的进展。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总体方案已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即将印发。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等已送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同时委托有关单位对改革方案进行评估论证。

国企改革方面,10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从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引资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提出了鼓励政策和规范性要求。

吴琪表示,从本次发布会的内容可以看出,改革如国企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林业体制改革等;民生如加快加强扶贫工作;基础制度建设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都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她认为,国企改革方面,由于每家企业都有各自不同的生态环境,随着改革的深化,将会以个案为主;而林业体制改革方面,整体性会强一点,不过由于具体细节还没有公布,所以不太好评述,但个人认为也不会脱离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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