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16.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80号”文核准,华侨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1,688,693股,发行价格为6.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58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281.52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7.27亿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
华侨城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16.8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此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华侨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华侨城表示,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目前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扣除活期存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12000万元财务费用。
华侨城表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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