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本报讯 1月22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央行决定自2016年1月25日起,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央行表示,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构建了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约束机制,完善了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调控需要设置和调节相关参数,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跨境融资进行逆周期调节,使跨境融资水平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央行强调,下一阶段,将根据扩大试点的情况及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择机在全国范围推行,在有效支持微观主体跨境融资的同时,防范宏观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闫立良)
上交所:将加大对大宗交易
减持后买入方的监管
本报讯 自大股东减持新规发布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大股东减持行为予以高度关注。《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1月21日,上交所对1个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买入方的证券账户,采取了盘中暂停证券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
据介绍,1月18日投资者陈某某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买入中毅达股份,卖出方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1月21日集合竞价开始,陈某某连续申报卖出该股。9时54分57秒至9时59分55秒,陈某某申报卖出58笔,合计107.7万股,成交68.39万股,成交金额912.59万元,占同时段该股成交的比例为21.66%,将股价由13.79元打压至13.03元,打压幅度5.84%,严重影响了该股的交易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相关规定,陈某某的卖出属于连续申报、密集申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立即对陈某某的账户采取了盘中暂停证券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
上交所表示,将继续关注大股东减持行为,对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买入方的后续卖出行为采取重点监控措施,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形。一旦发现,将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