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房产电商想活就要超越“平台疲劳期”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卞文志 2016-02-04 16:12: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无可否认,在经历了最初的高速发展时期之后,房地产电商进入了一个“平台疲劳期”。

房地产电商平台的运营模式花样繁多,但概括起来主要是通过电商或“伪电商”(实际仍是线下蓄客)将有意向的购房客户集合在一起,与合作楼盘协商,给购房者带来“团购价”或“内部价”。电商在实现自身平台盈利的同时,也给开发商减轻了去化压力,同时也让购房者获得购房优惠。

然而,尽管部分电商平台的成功运营,让开发商尝到了甜头,对电商的信赖程度与日俱增,而现实情况却是,对开发商来说,可供选择的电商平台产品大同小异,对购房者来说,不同电商平台间唯一的差异在于赠送礼品的价值及优惠价格的额度。归根到底,现阶段电商平台之间拼的还是价格,而非服务和产品。房地产电商在“互联网+”的外衣下,实际上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只不过是多一个中介渠道而已。“互联网+”的优势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

当产品趋于雷同之时,探索创新就显得格外重要。

从营销学角度讲,销售层次从低到高可分为:产品、品牌、标准、概念,最低层次销售是产品,最高层次销售是概念。所以在互联网时代下每个行业与互联网紧密结合是大势所趋,作为房企而言,在与“互联网+”紧密结合时,要善于换位思考,从消费者角度考虑,把握区位、价格、品质、效益等要素,在通过电商平台营销时要打消顾客的一切顾虑。目前要大力提倡“捆绑销售”,赋予产品文化内涵、亲情要素、康养功能、发展希望,实行团队优惠、投资优惠、亲友优惠、杰出人才优惠、先进模范优惠等营销创意,运用“力量整合,颠覆传统”方式,改变整个房产销售策略。唯有树立真正的以人为本理念,树立顾客利益第一理念,才能通过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支撑,发挥“互联网+”优势,开创房地产营销新时代。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