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挂牌成立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10日召开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公布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要求P2P从业机构每天更新至少涉及交易总额、交易总笔数、借款人数量、投资人数量、人均累计借款额度等21项平台运营信息。
据中国证券报3月11日报道,业内人士指出,今年将是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元年。对于P2P行业来说,风险主要集中在虚构借款项目开展自融,或虚假增信、分拆项目、重复融资发生偿付风险。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完善,是促进行业健康、理性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规范》提出,个体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从业机构应当披露公司概况、公司治理、公司网站、重大事项变更等信息。
针对P2P从业机构,要求每天更新至少21项平台运营信息,涉及交易总额、交易总笔数、借款人数量、投资人数量、人均累计借款额度、笔均借款额度、人均累计投资额度、笔均投资额度、贷款余额、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最大10户借款余额占比、平均满标时间、累计违约率、平台项目逾期率、近三月项目逾期率、借款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借贷逾期率、借贷坏账率、客户投诉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等。除此之外,《规范》还对借款项目、借款人、借款机构的信息披露做出要求。
专家认为,从此次《规范》不难看出,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采取以信息披露作为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投资人利益为主要手段,监管不搞“一刀切”,为行业创新发展留出了足够空间。懒投资总裁陈裕殷表示,对于合规运营的平台来说,能够快速地响应披露要求,解决现有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此外,以信息披露作为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投资人利益的主要手段,也是国际通用的监管办法。以英国为例,2013年英国成立了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强调信息披露,要求平台定期向FCA报告相关审慎数据、客户资金情况等信息。事实证明,这在整个行业的规范、良性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表示,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对不法P2P平台发生的事件进行查处与打击的同时,应当防止对整体互联网金融行业实行“一刀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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