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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提升 融资难仍待“破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李果 2016-03-30 08: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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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科院于3月26日发布《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下简称《白皮书》),这是国内第一部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金融需求为背景的调查报告。

有别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传统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承包大量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和经营的农林种植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被称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鸣鸣认为,中国农业要进行结构性改革,必须进行农业经营方式和体系的创新,更加有规模和理性地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

而四川省社科院通过对全省7个县市地区约1000余户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调查发现,由于贷款政策瓶颈难以突破,相当部分经营主体难以获得金融支持,严重制约了发展壮大。

土地加速集中

当前,农地集中和规模经营发展都进入全面加速期。统计显示,目前中国农地流转面积已达3.8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比重接近30%。与10年前相比,提升了20个百分点,这标志着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现实基础正在初步形成。

就四川省而言,四川省农业厅合作经营管理处处长陈雩桢称,目前四川省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已经形成较大规模:30亩以上种植大户3.5万户,规模养殖户有45万户,还有家庭农场有2.3万户,农民合作社约5.3万个,农业龙头企业约8000个。而另一方面,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农村空心化为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造了现实可能性。

不过,由于相当部分难以获得金融支持,严重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四川省社科院在成都市郫县、南充市西充县等多地调查发现,与农业龙头企业比,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而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导致金融机构评级、授信、贷款以及监督难度更大。

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认为,通过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可以解决“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地的问题”。

“目前全国农村65岁以上的人口比重已超过11%,比10年前的7.8%上升4个百分点以上。”郭晓鸣称,“劳动力老龄化矛盾加剧不仅推高农业人工成本,而且促使为自食而种地引致商品经济向自给经济倒退,结果是农业的兼业化和粗放化不断发展,‘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地’成为普遍面临的严峻挑战。”

融资难待解

《白皮书》称,目前四川省在农村金融方面推行缓慢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现行法律规定土地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

二是可抵押物价值低。农业机械设备、农产品存货等动产不易监管,价值不稳定,仅适用于短期、小额贷款抵押,金融机构对农业设备和存货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

四川省金融办银行保险处处长帅旭表示,“在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要素没有市场化的背景下,金融机构难以进入,导致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的供给和需求存在结构性不匹配”。

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成都市郫县农林局产业与金融科张军认为,在产权抵押方面虽然已经出了很多政策,但是就操作层面而言,银行方面有自己的风险考虑,主要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不能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有效的信用评级,导致惜贷。

基于上述现状,《白皮书》认为,深化涉农金融机构改革,既要引导传统涉农金融机构完善服务“三农”的机制,也要大力支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加强对其他金融组织发展的引导和支持,事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以普惠金融为导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探索构建合作互动的农村金融体系。

近日,央行发布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房屋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 ,受该专家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突破,但效果还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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