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随着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放开,包括银行、电商支付公司、P2P公司在内的多类机构纷纷开始申请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光大银行近日就对外公开宣称正在申请消费金融牌照。
“据了解,包括京东、宜信、钱包金服、拉卡拉、万达、唯品会等在内的公司均在申请消费金融牌照。”4月5日,消息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统计数据表明,截至目前,我国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从2009年的4个至今已扩展到16个。然而作为新生力量代表的阿里、京东等公司却并不是消费金融领域的“正规军”。
业内人士直言,消费金融牌照申请门槛较高。“实际上,目前消费金融领域没有谁能比大型电商企业更具资格和优势,限制它们对行业来说也是损失,我觉得这个规定没有必要。”
业内期待降低准入门槛 成为“正规军”
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的明确表态之后,消费金融领域又迎来一个重磅利好。
3月30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的细化政策措施。
“《意见》主要是针对银行机构,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发力不够,主要的金融产品一直都是‘老三样’:房贷、车贷、信用卡,而对于老百姓小规模的新消费需求却没有跟上。”4月5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直言。
方颂认为,实际上,拥有多家分行的大型银行机构几十年积累的数据一点也不比这些电商公司少,由于缺乏大数据观念,没有对这些数据进行充分挖掘和使用,大大浪费了这些沉淀的资源。
统计数据表明,截至目前,我国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从2009年的4个至今已扩展到16个。然而作为新生力量代表的阿里、京东等公司却并不是消费金融领域的“正规军”。
方颂直言,目前,消费金融牌照高门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求主发起人必须是金融机构,且股份不少于30%,这对于阿里、京东这些电商出身的平台来说非常不公平。
“实际上,目前消费金融领域没有谁能比大型电商企业更具资格和优势,限制它们对行业来说也是损失,我觉得这个规定没有必要。”
其次是限制牌照的数量,目前每个城市只能先申请一家企业进行试点。“个人认为,监管部门只放开数量限制,行业才能快速发展。” 方颂认为。
马上金融品牌总监宋铮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个人预估肯定会有新的牌照诞生,但批筹到正式开业一般至少也有半年时间。当然不排除以后会加快脚步,但门槛还是比较高的。”
捷信母公司PPF集团中国区总裁卢米尔·马龙也称,目前中国的消费金融尚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空间大,速度快,很多企业进入到这个行业中,对客户来讲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一方面,产品的创新会比以前更多,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可以从中得到更多的好处。
“我们的客户往往没有信用记录或是信用记录比较少。能够看到的是这些新加入消费金融行业的企业,他们有可能对风控风险的理解或准备不足,而风控对行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卢米尔·马龙强调。
银行电商P2P抢食消费金融
美利金融CEO刘雁南认为,目前,国内消费金融模式大概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以小额现金贷款为主,授信额度低,但不限制借款客户的消费行为;第二类是结合消费场景,以实际购买商品产生借款行为;第三类是与消费金融资产合作,也就是说资产由第三方主导。
“就现有情况来看,国内的消费金融市场仍在起步发展阶段,类似这样的产品并不会给市场带来明显冲击。” 刘雁南称,“但是,当前还处于野蛮圈地的状态,真正的市场覆盖还远没有达到市场需求的状态,所以未来的发展空间还很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截至目前,消费金融市场已经初步形成银行类、电商类、P2P类以及线上线下结合的持牌类四大力量并驾齐驱的局面。
其中,银行系是最早涉足消费金融的力量之一。2009年政策闸门初开,中国银行、北京银行最早成立消费金融公司。随后兴业、邮储、招行也纷纷入局。
而以天猫、京东、苏宁三大电商平台为代表的电商系是消费金融市场另一股强大的力量。与此同时,以马上金融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为特征的消费金融公司亦陆续出现。此外,P2P平台也加入了消费金融的“混战”。
刘雁南表示,互联网巨头公司经过这几年的布局,已经加深了他们在互联网金融基础架构层(支付、大数据、云计算)、中间层(征信、增信)、应用层(理财、众筹、保险等)各个方面的触及。
“在中间层,有了大数据、云计算这些良好的基础设施支持,所拥有的数据可能比传统金融的征信数据更有效。” 刘雁南如是说,“应用层则不同。尽管已经非常拥挤,但是,应用层的外延最为广泛,各类产品的呈现形式更多样化。”
刘雁南认为,随着政策的鼓励与支持,消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会更为明显,尤其是在之前消费金融难以触及到的二三线甚至四线以及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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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修改为“在全国按需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她同时建议,降低消费金融机构的股东门槛,扩大消费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这样才能让金融真正支持居民消费和实体经济。她指出,目前实施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办法存在两大缺陷。“只有开了正门,才能堵住邪门。”在吴晓灵看来,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股东限制过严,都是造成非法集资屡禁不止的重要制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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