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做好公司债券监管统筹协调工作,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金融机构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业务,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近日,青岛证监局与青岛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签署《公司债券业务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的签署,旨在加强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一线服务、一线监管、一线协调”的优势,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推动地方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直接融资,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根据备忘录,在未来的合作中,交易所将充分发挥交易场所平台功能,集中信息优势,加强信息共享,加强风险监测,为债券市场发展提供一线服务。
青岛证监局将立足于辖区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发挥一线监管优势,促进信息共享,积极配合风险监测,协同各方稳妥处置违约事件,积极推动辖区内公司债券业务规范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则将立足于青岛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一线协调职能,积极推动青岛企业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切实做好公司债券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维护青岛金融稳定。
下一步青岛证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备忘录的规定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公司债券监管职能和分工协作职责,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促进青岛辖区公司债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