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5月31日讯
上交所取消信披暂缓豁免事前申请
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称,6月10日起将正式取消沪市上市公司“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的事前申请制度,改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标准自行审慎判断。
依照一直以来沿用的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也有某些特殊情形下暂缓或豁免披露的规定,但必须要事先进行申请。
对于取消这一事前申请,上交所方面称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为了持续推进信息披露监管的转型;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交易所自身的自律监管行为。
上交所表示,随着“直通车”等信息披露监管转型的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在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是上市公司一项常规业务,也已运行多年。据统计,上市公司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的90%以上是符合规则要求,并能获得通过的,因此事先审核的必要性有限。因此从监管角度看,改革这一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另一方面,这样可以进一步规范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行为。从实践情况看,上市公司事前提交的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少数可能带有一定的敏感性。因此,将原有的事前申请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进一步规范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行为,避免监管人员事前接触到相关敏感信息。
上述业务指引共有13条,分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办理原则、适用标准与条件、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作了规定。
吉电股份拟6.14亿收购三家清洁能源公司
吉电股份(000875)公告,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提升清洁能源比重。公司拟以自筹资金,通过增扩控股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陕西定边清洁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清洁能源公司”)100%股权、陕西定边光能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光能公司”)100%股权;通过现金收购方式,收购哈密远鑫风电有限公司(简称“哈密远鑫”)100%股权。合计涉及金额6.14亿元。
公告显示,按清洁能源公司项下100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的30%注入资本金,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00万元增至2.56亿万元。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清洁能源公司增资2.54亿元,持有清洁能源公司99.22%股权;并收购原股东200万元出资所对应持有的剩余股权,合计金额2.56亿元。收购后,公司将持有清洁能源公司100%股权,并取得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光能公司项下50MW 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的 30%注入资本金,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00万元增至1.27亿万元。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光能公司增资1.25亿元,持有光能公司98.43%股权;并收购原股东200万元出资所对应持有的剩余股权,合计金额1.27亿元。收购后,公司将持有光能公司100%股权,从而取得光能公司项下的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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