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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欺诈发行企业和保荐机构需重罚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安宁 2016-06-03 08: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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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欣泰电气因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相关规则,如最终确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暂停上市,其有可能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对此,笔者认为,欣泰电气如果最终因欺诈发行走上退市的道路,也是其自食恶果。但在此事件中,那些在欣泰电气上市过程中为其服务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否有勤勉尽责?笔者认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也再次为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企业退市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就是对保荐机构的问责。

从IPO项目的选择到上市辅导,再到上市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保荐人和会计师也被业内称为是公司上市的“第一把关人”。但是,目前作为第一把关人的保荐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原因之一就是保荐机构“荐而不保”不作为造成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也看到,证监会对于加强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监管是“煞费苦心”。不仅建立保荐代表人聆讯制度和未通过发审会审核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问责机制,还发布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强化保荐机构责任,明确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增加“问核程序”,将监管关口前移,并将所有保荐项目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

同时,监管部门对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也显著加强。最具标杆意义的是证监会对平安证券的处罚。2013年5月10日,万福生科因涉嫌财务造假被查处,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也受到处罚。万福生科案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不仅被暂停3个月的保荐资格,还被没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这也是自证监会2004年保荐制度出台以来最严厉的罚单。今年5月13日,证监会集中对6家审计和评估机构实施立案稽查行动,这在证券执法历史上是第一次。

此外,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首次与市场机构座谈会上强调,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参与主体,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要稳健经营,规范管理,提升内控水平,培育公司文化,打造百年老店。他要求,各市场机构要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法定义务,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但是,在监管层严打之下,仍有一小撮无良企业和保荐机构、审计机构明知违规违法,却依然心存侥幸,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对这样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笔者认为,必须重罚,增加其违规成本,让其不敢违规。可以借鉴2001年著名的“安然公司破产案”,此前一直顺风顺水、位列“美国500强”第7位的安然公司,就因虚增收入、财务造假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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