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央行对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进行了修改。6日晚间,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决定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内容,修改为“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20万元”,自2016年6月6日起施行。业内专家认为,央行此次降低门槛有激活这项业务的意图,但是否能激起老百姓购买的热情还要观察。
为什么推出大额存单?
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2015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具备发行资格的银行正式推出大额存单这一金融产品。
根据《暂行办法》,个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并且发行利率不受上限限制。
一位国有行个人金融部业务经理在接受人民金融采访时表示,各个银行大额存单的利率水平都不大一样,目前已发行大额存单的收益率大约为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1.4倍左右,高于各银行存款挂牌利率。
《暂行办法》2015年公布后,当年6月15日起,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浦发、招行、兴业银行这9家银行首批个人及机构可在办理大额存单业务。
随后不久,大额存单发行单位便扩大了范围,又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尝鲜的队伍。2015年12月5日起,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至11月底以前发行过同业存单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机构个数由目前的102家扩大至243家。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宏观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胡玉玮在接受人民金融采访时表示,央行决定推行大额存单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对于投资者而言,推行大额存单丰富了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可投资金融产品。我国广大储户对于商业银行有天然的信任感,但是相比于市场上的其他金融产品,银行存款利率过低,因此有必要设计新的既安全、收益又相对较高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推行大额存单缓解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下滑压力。近几年由于理财产品的迅猛增长,商业银行的存款下降较快。在此背景下,通过增加储户资金收益来缓解商业银行的存款下降趋势是关键。
对于监管层而言,通过推行大额存单,一方面丰富了我国投资者的理财工具和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同时,也为我国当年存款利率的全面放开起到试探性的积极作用。
为什么时隔1年要降低认购起点?
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因为“认生”,大额存单在问世之初并没有得到投资者的关注,多家银行的相关业务比较清淡。
“在大额存单试行一年中,效果不明显,没有达到预想目标。突出表现为绝大多数个人投资者对商业银行推出的大额存单兴趣不大,认购量低。”胡玉玮如是说。
在他看来,大额存单遇冷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认购起征点较高。“例如拿银行的普通理财产品为例,一般认购门槛为5万,甚至更低。因此,大额存单的30万限制相对较高。”
人民金融翻阅工商银行官网发现,从门槛上来看,定存和国债的门槛都比较低,分别为50元、100元,银行理财的购买起点最低为5万元。
据该行朝阳区一网点业务经理透露,大额存单在此次央行新政前个人投资者购买起点为30万元,机构认购门槛不低于1000万元,但在实际操作中,认购起点为3000万元。
另一方面,收益率优势不够明显也成为大额存单遇冷的原因。以工商银行为例,上述人士表示,一年定存利率为1.75%,大额存单略有优势,收益较央行基准利率上浮40%升至2.1%。
“理财产品相对优势较大。明确保本的产品收益在3%左右,不保本的大概在3.2%-3.5%之间。”上述人士说。
不仅如此,国债收益也较大额存单收益略高。人民金融登录多家银行网站发现,目前正在发行的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为3.85%。而上个月刚刚发行的3年期储蓄国债利率为3.9%。
门槛过高、收益优势不显成为制约大额存单快速发展的因素。时隔仅仅1年,央行就决定将个人认购大额存单的门槛,从30万元降至20万元。
“从央行角度来说,降低大额存单认购门槛,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能够购买存单。”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中小银行研究基地主任曾刚在接受人民金融采访时表示,即便降低门槛,能不能激起老百姓购买的热情,还要观察。
胡玉玮也认为,此次门槛的降低对个人投资者不会有太大影响。
“从30万到20万,降低了33%。但是,在我国20万是一个不上不下的水平。”胡玉玮表示,换句话说,对于高净值人士来讲,如果认可大额存单的安全性与收益率,10万的差距意义不大。同时,对于普通人士来讲,20万仍然偏高。如果能够再适度降低,如至10万,效果可能会更大一些。
市场利率改革提速
实际上,市场将大额存单的推出视为向利率市场化的冲刺。
一直以来,央行按照“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的顺序,渐进式地推进利率市场化。
目前,央行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也分别在2014年11月、2015年3月和5月11日先后扩展至基准利率的1.2倍、1.3倍及1.5倍。市场普遍认为,存款利率市场化制度准备已经就绪,下一步是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事实上,央行也将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根据《暂行办法》,大额存单的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尽管大额存单在门槛和收益上不尽如人意,但在一定程度上,大额存单是目前银行定期存款的替代品。曾刚表示,与它相比,理财产品并非银行表内资金,同时也不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
“随着大额存单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程度。存款利率市场化,不仅仅体现在价格的放开上,也体现在与存款相关的替代品的发展上。”曾刚如是说。
民生固收分析师李奇霖也认为,大额存单扩容意味着利率市场化制度准备进一步完善,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则是利率市场化最后一步。
随着央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大额存单的不断扩容,加上已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与利率市场化相关的制度基础和负债工具创新已基本到位,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接近尾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