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一天发布偿债风险提示公告之后,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未能力挽狂澜,6月15日,川煤集团正式确认,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5川煤炭CP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构成实质性违约。
在头一天发布偿债风险提示公告之后,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未能力挽狂澜,6月15日,川煤集团正式确认,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5川煤炭CP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构成实质性违约。
资料显示,“15川煤炭CP001”于2015年6月发行,总额10亿元,期限1年,应于2016年6月15日兑付本息,应偿付本息总额为10.572亿元,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交通银行.
6月14日,川煤集团突发公告称,由于公司当前资金链十分紧张,原计划的资金筹措方案尚未落实,虽然正积极筹措偿债资金,但“15川煤炭CP001”到期兑付仍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评级机构新世纪评级当即宣布下调川煤集团信用等级至BBB级,并将其列入负面观察名单,同时将其发行的“10川煤债”、“12川煤炭MTN1”债项信用等级调整至BBB级,将“15川煤炭CP001”债项信用等级调整为A-3级。
值得一提的是,川煤集团曾于本月7日发布过“15川煤炭CP001”的兑付公告。
据Wind数据,目前川煤集团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共有7支,包括2支企业债、1支中票和5支定向工具,发行总额为49亿元。另据统计,川煤集团是2016年以来发生实质性债券违约的第18家债券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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