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受“以医补药”机制影响,我国医疗机构在用药和诊疗方面不规范行为突显,“缝针比手术贵”等问题屡见不鲜。对此,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此次改革主要围绕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等五方面内容展开。其中,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为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通知》规定,未来将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朱 德 政表示,目前实行的按项目收费的方式具有易结算的优势,然而对于抑制医疗机构提供不必要的服务的作用不强。相比之下,按照服务单元收费的方式可以有效促使医疗机构更加关注成本控制,规范诊疗行为。与此同时,可以节省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此外,在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方面,为确保改革后患者负担总体上不增加,《通知》明确了“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提出了多项配套措施。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未来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服务价格的部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并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的空间,以确保医药费用总量维持平衡。此项措施将有效建立医患双赢的格局。对此,朱 德 政表示,此项措施有利于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并能有效促进医务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以此优化患者的就医体验。
最后,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方面,《通知》指出,未来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将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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