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发布消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领取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为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支持创业的作用,河南省近日制定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支持创业暂行办法》。根据规定,失业人员需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一次性创业补助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派核查人员,负责对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此外,符合相关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申请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就业安置补助,具体则按用人单位实际安置人数及签订合同期限,确定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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