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8月4日组织近百家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在京召开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工作会,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和诚信生态体系建设。
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分为三类团体标准
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种类繁多,应用场景多样,各机构缺乏统一的业务口径和标准,无法形成共享互补的问题,协会以“简单、透明、高效”为原则,统一了业务口径,制定了三类团体标准。
一是制定了互联网金融个人债权融资类业务的信用信息共享标准,该标准以“最小够用”为特征得到了会员机构的认可;二是编制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违约定义,用以向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提示高风险客户。该标准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深度结合了互联网金融高频、小额等特点,更具针对性,填补行业空白;三是编制了互联网金融“疑似名单”分类,主要包括提供虚假身份证明、虚假的申请材料、第三方诈骗等。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中,从业机构面临的是虚拟网络环境,比传统金融机构更易产生信用违约风险。因此如何形成更具针对性的行业信用标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呈现五大特点
早在4月14日,协会就对从事网络借贷、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务的36家会员机构开展了信用信息共享一期培训,并组织各参会单位进行了试报送工作,数据报送及时、数据质量良好。在此基础上,协会选取了17家机构作为首批接入单位,已经启动相关接入准备工作。
互金协会搭建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五大主要特点:一是以对等原则建立数据中心,会员机构之间权利义务对等,在履行报送义务的同时享有查询共享信息的权利;二是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点和风险控制要求,针对性地进行采集、处理,并按照统一的数据规范为会员机构提供共享查询服务;三是共享查询结果中屏蔽数据来源信息,最大限度地保护会员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源;四是除了提供会员机构间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外,还与第三方信息提供机构合作,为会员机构提供所需的其他信用信息服务;五是根据会员机构需求,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重点关注平台接入和网络安全问题,增加数据报送和查询的监控功能等。
上述负责人指出:“将从业机构的数据进行采集与整合,形成统一的行业信息共享体系,解决各类数据割裂的问题,减少社会资源重复投入和浪费,达到了解和评估行业发展状况的目的,可以有效提示行业整体风险、从业机构风险以及个人信用风险,为互联网金融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中国互金协会积极主导 完善国内信用环境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存在诸多不足,其中信用环境不完善问题尤其突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面临的是虚拟网络环境,比传统金融机构更易产生信用违约风险。
从国际经验来看,行业协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发挥作用有例可鉴。如日本的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就是由行业协会主导,在会员共识基础上构建的。从国内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协会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是政策要求。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明确要求互金协会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2016年7月,中央网信办联合互金协会等多家机构签署的《网络诚信自律承诺书》,要求共同参与网络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推进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旨在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以及对欺诈、违约等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督,降低从业机构信用风险,完善信用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