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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管意见稿曝光 意味网贷监管细则或将出台

来源:网贷之家 2016-08-19 1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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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流传一则重大消息:银监会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在银监会、国务院等官网都没有发现公开、正式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但是经多方渠道求证该文件确实存在。资金存管是网贷行业的一大难点,从2015年十部委的指导意见要求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到此次征求意见稿,中间间隔了一年多的时间,但是已经与银行完成系统对接且上线资金银行存管的平台极少,可见政策实际落地情况并不乐观。麻袋理财研究院结合征求意见稿和行业的实际情况,按照“亮点-难点”的逻辑,对网传意见稿进行解读。

1、否定了银行与第三方机构联合存管的模式。第十一条第(八)点“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这已经明确了银行的责任,不允许银行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机构。而实际情况是,目前已有的不少平台采用的是联合存管模式,就是由银行负责资金存管和账户监管功能,第三方支付代开账户,担任技术辅助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可见,监管层初步的想法并不认可联合存管模式,而目前实际上不少网贷平台短期内无法实现资金银行存管,为了避免资金池嫌疑或者为了增信等原因不得已选择了联合模式。麻袋理财研究院认为,什么样的资金存管才是真正合规的存管,要综合考虑网贷平台、用户、银行、第三方支付等的综合诉求来进行明确和合理制定。

2、为网贷平台开展资金银行存管业务设置了较高的门槛。第二条规定了开展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的资格,共五个方面的要求,以下两点难度较大:1)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2)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据我们所知,目前几乎没有网贷平台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地方监管部门之前也明确说要等到网贷监管细则出台后才正式考虑怎么操作。另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的实行许可制度,非经营性的实行备案制度。ICP备案一般平台都有,但是ICP证书,地区差异较大,像上海等地,网贷平台现阶段暂时无法申请ICP证书,而像北京、杭州等地,则较容易申请。

3、打消了银行做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的主要顾虑,银行不负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提供增信、不兜底风险。第十三条第(十)点“风险提示(存管人不负责项目风险、平台虚假标的、伪造数据风险等)”,第十四条“……存管人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二十条“……存管人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投资人须自行承担网贷投资责任和风险”。这些规定说明资金存管银行不承担网贷平台的道德风险、项目风险,投资人自己承担网贷投资风险和责任。之前网贷平台与银行谈资金存管,总显得是平台一厢情愿,而银行积极性不高。我们认为这是有原因的,可能是银行有顾虑,担心声誉受损、平台跑路或倒闭等风险,上述规定明确了存管银行的责任边界,有助于打消银行的顾虑,增强其与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的合作意愿。

4、明确网贷平台不得借助银行增信,资金银行存管是网贷行业发展的必要非充分条件。第十九条规定“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第二十条“存管人担任网络借贷资金的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很明显,之前那种借银行增信的想法就不合适了,网贷平台对外宣传需更加注意。网贷行业鱼龙混杂,为了增信出现各种抱大腿事件,银行信用无疑是优质的大腿,不过资金银行存管不是万能药。一家靠谱的平台还需要做很多事情,如确保项目标的真实性、遵守各种监管规定、提高自律水平、信息公开透明等。

5、银行从事网贷资金存管的资格有一定要求。第九条从六个方面规定了银行存管人应满足的条件,要求较高,因此也不是所有银行都能满足这些条件,需要设置专门负责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存管银行的技术系统主要要求:有效隔离、实名认证、交易核验、指令真实、完整记录。第十条规定了存管人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系统的条件,涵盖了账户、业务管理、身份验证、交易校验、数据记录、系统稳定性等方面,目的是规避常见的资金挪用、信息缺失等风险,保障用户的资金划转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这些要求也从技术上为存管银行提供了保护,当出现交易损失、资金挪用等情况时,技术系统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因此银行需要进行一定的技术和人力投入,对一些银行来说也是挑战。

总体看,目前该资金存管征求意见稿还不够成熟和完善,需要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来做可能的调整。

从征求意见稿的曝光来看,预计网贷监管细则也即将出台。因为在开头有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也就是说先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后有该存管指引出台。同时我们也看到银行为网贷平台开展资金存管业务门槛之一为需要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

我们期待网贷监管细则的落地,从而平台可以进行相关的备案,政府部门可以进行协调解决平台ICP证书的问题,之后就是资金存管问题的解决。这一系列的事件后,将真正推动网贷行业、普惠金融的发展,让正规合规的平台在阳光下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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