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5个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天发布。这是新修定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增"宜居环境"专章以来,我国制定的第一个关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据中国经济网10月12日消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宜居环境需求与现有居住环境不适老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应从“成年型”向“全龄型”转变。宜居的住房和社区生活环境是保障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必要基础。
近日公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的住房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农村老年人住房条件亟需大力改善。有58.7%的城乡老年人认为住房存在不适老的问题,农村老年人自报住房存在问题的比例更高,高达63.2%。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总目标是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基本建成,加强“住、行、医、养”等硬件设施环境的优化,提升新建住房的适老化水平,推动老旧住房的适老化改造,改善社区环境的适老化状况,多措并举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支持性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独立、功能维持和社会融入。
指导意见提出,安全性是当前适老居住环境建设的重点 ,对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改造,加装防护扶手、防滑地板、坐浴椅等防跌倒装置,紧急呼叫和监护网络等紧急救助装置。建设适老出行环境,强化社区无障碍通行,构建社区步行路网,发展适老公共交通等。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强调,老年宜居环境的建设应该是“标配”,而不是“高配”。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要充分考虑老年人身心特点,满足老年人的使用需求,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提升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
吴玉韶介绍,今后一个时期,全国老龄办将与各相关部门一起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国家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科研单位和宣传新闻出版部门的合作,加大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研究和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普及新的理念,营造社会氛围,增强理念认同和行动自觉。全国老龄办下一步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不同类型的城市,积极稳妥地开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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