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信部就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
11月29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出台《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旨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推进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供给侧改革。
征求意见稿提出基本要求,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涵盖大气治理装备制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合法使用权。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企业应具备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能力。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公众形象和履约能力,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连续两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 万元,利润率不低于6.5%。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要求、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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