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3城市确定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
记者30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组织开展了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方案申报和专家指导评估工作,在地方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确定大连市等13个城市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
上述四部门机构提出,要通过实施结构性改革创新举措,深入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健全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示范城市按照“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名单及重点示范领域”要求,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努力突破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探索形成具有东北地区区域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模式。
此外,示范城市应紧扣本地区发展基础和发展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率先在重点示范领域取得突破,制定出台有突破、可操作、具特色的措施。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努力在简政放权、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设立和完善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工作的指导协调,把握示范方向,对示范进展进行跟踪分析,动态监测示范方案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制约示范工作深入开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根据示范城市上报的年度工作报告,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示范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制定并实施奖惩激励机制,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定期总结成效和经验,及时推广示范地区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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