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农业部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要严把品种试验审定关。在品种试验阶段,对所有参试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发现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停止试验,并停止相关申请者参试资格。
二要严把育制种基地关。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内蒙古、海南等主要育制种基地,要查早查小,采取严格控制措施。繁制种播种前,要全面查清亲本来源,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播种。苗期要利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大范围筛查,发现问题地块要坚决铲除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三要严把市场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要针对非法转基因种子直销入户特点,下移监管重心,深入乡村开展入户倒查。发现非法销售行为,要没收种子并追查违法主体。各地要广泛宣传,让广大制种户和种植户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做到自觉守法。要始终保持严查严打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绝不姑息。
为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通知》指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统筹建立农业、公安、工商等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办案效率。农业系统内部应建立权责明确、分工合作、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确保职责履行充分。
同时,须突出责任担当,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多种手段应用,确保执法监管实效;加强培训宣传,营造依法治种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