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科院《蓝皮书》:“一带一路”开启中国-中东欧多领域合作机会)
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中国欧洲学会和社科文献出版社14日在“2017中欧大使论坛上”联合发布的《欧洲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指出,中东欧地区正在我国外交布局中突出显示出其重要性,而结合中东欧国家的区位优势及产业特点,中国-中东欧合作将在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转移与应用等领域具有机会。
从2016年的中国-中东欧合作特点来看,一方面,近年中国领导人的高访足迹遍及中欧、东南欧、波罗的海地区等中东欧的三个重要次区域,显示出了当前中东欧地区在我国外交布局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通过“16+1合作”,中东欧国家在基础设施、旅游、金融、教育、文化等各领域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正因“16+1合作”产生于“一带一路”倡议之前,也为参与“一带一路”起到了更好的铺垫作用。
近年来,匈牙利、捷克、波兰、塞尔维亚、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分别与中国签署了政府间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2016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又在更多具体领域设立了协调平台或机制。例如,塞尔维亚牵头组建中国-中东欧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合作联合会;拉脱维亚在里加成立中国-中东欧国家物流合作联合会;斯洛伐克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
《蓝皮书》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中东欧国家牵头组建的协调平台和机制不仅服务于“16+1合作”,为差异性较大的中东欧国家提供了在次区域内合作与交流的机会,也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并为中东欧国家参与“一带一路”提供了更明确的动力和抓手。
对于目前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存在的如对华贸易逆差较大、中国企业的绿地投资不足等问题,《蓝皮书》提出建议,中国应意识到,中东欧国家对于外来资本收购本国资源、资产具有敏感性和警惕性,中国企业赴中东欧进行绿地投资需要做好逐步适应新环境和面临竞争压力的长期准备,特别需要对当地法律法规有深入了解,谨慎开展行动。
“中国可通过新成立的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下设的中国-中东欧基金,撬动起欧盟的相关投资,拓展与中东欧国家的金融合作;利用中东欧国家的区位优势并结合其产业特点,在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转移与应用领域进行合作。”《蓝皮书》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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