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能的合法权益要不要保护?)
在6月30日召开的万科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由大股东深圳地铁提交、万科董事会提名的11名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毫无悬念地当选。
唯一令人意外的是,对于这份议案,万科的第二大股东宝能也投了赞成票。据深圳地铁董事长林茂德称,这次万科董事会换届与宝能有书面沟通,宝能书面回复支持我们的方案。而宝能方面则称,从大局出发,支持万科换届方案,支持万科持续发展。如此一来,近两年来在市场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万科事件终于落下帷幕。
因为遭到监管部门的“野蛮人”斥责,并且宝能旗下的前海人寿还遭到保监会的处罚、作为前海人寿董事长的姚振华还遭到长达10年的保险市场禁入处理,于是,宝能就只能是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扮演一个“乖孩子”。由于不再有夺权的欲望,“万宝之争”实际上已经是胜负已判。到了万科股东大会无非就是走过场而已。
但万科股东大会的结局还是有些出人意料之外。这种意外主要表现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的第9天,即6月21日,万科董事会发布11名董事会候选人名单的时候,市场普遍感到诧异。因为在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并无宝能方面的人选。而宝能方面持有万科25.4%的股权,是万科第二大股东。不论董事会的名额如何分配,宝能方面至少可以拿到两个席位。
然而,宝能方面没有一人入选。在6月30日的股东大会上,这个议案顺利通过,甚至就连宝能自己也投下了赞成票。这个表决结果确实有些出人意料之外。进一步说,宝能方面为了顾全大局,支持万科持续发展,确实在自己的合法权益上作出了巨大的牺牲。
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值得商榷的。宝能方面表示“从大局出发,支持万科持续发展”,这一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即便就是“财务投资者”,也是有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更何况宝能方面还是万科的二股东。进一步来说,宝能方面甚至没有权力放弃二股东的正常权益。因为这不仅仅只是涉及到宝能本身的权益问题,它还涉及到宝能客户乃至“保户”的权益问题。从宝能方面来说,可以不对自己负责,但必须对“保户”负责。毕竟按6月30日的股价计算,宝能持有万科股票的市值达到700亿左右,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小权益。宝能方面有维护“保户”合法权益的义务。
也正因如此,尽管宝能方面表示“从大局出发,支持万科持续发展”,但宝能的合法权益还是应该得到保护的。而保护的最有效方式,当然是董事会的名额。这个与支持万科的持续发展并不矛盾。但宝能在万科董事会一个名额都没有,这实际上是将自己700亿的股票市值赤裸裸地暴露在市场的面前,成为任人摆布的目标。
因此,即便宝能方面息事宁人,但作为万科与大股东深圳地铁来说,也应该要主动兼顾到宝能方面的权益,而不是让宝能方面一个董事会名额也没有。这种做法不只是对宝能的不尊重,实际上也是对资本的不尊重。毕竟宝能持有万科股票是合法行为,而且根据从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划分,中国资本市场上只有“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之分,并没有“妖精”、“野蛮人”的定位。因此,归根到底,宝能还是属于“投资者”范畴,更何况,宝能最初对万科的增持行为,维护了万科股价的稳定,对于万科股票的价值发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这一点,市场是有目共睹的。
如今在宝能的权益被牺牲的情况下,万科事件终于落下了帷幕。但这件事情是喜是忧,目前恐怕还不能下结论。象万科这样一家品牌公司,尚且还要牺牲二股东的利益,这又如何去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呢?不仅如此,目前万科的股权结构模式,是真正的“混改模式”,但作为民企的宝能在万科方面丝毫没有话语权,这对于其他的民营资本来说,显然是敲响了一次警钟,对于参与当下的国企混改,民营资本是不是会退避三舍呢?因为从民营资本来说,谁都不愿意做“只掏钱却没有话语权”的冤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