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 弃光、弃风限电情况减少)
1月24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弃光、弃风限电情况减少。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0亿千瓦时。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大增
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26.4%,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19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风电30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光伏发电1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6%;生物质发电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7%。
2017年全年弃水电量515亿千瓦时,在来水好于去年的情况下,水能利用率达到96%左右;弃风电量419亿千瓦时,弃风率12%,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弃光电量73亿千瓦时,弃光率6%,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
梁志鹏介绍,为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能源局将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下降的路线图,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结合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新机制;结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思路、布局和建设时序,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与能源、电力等规划的统筹协调。
同时,优化电力系统调度运行,制定保障清洁能源优先发电的实施细则;加强调峰电源管理,加快调峰电源建设,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为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创造空间;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现货电力市场交易试点,开展跨省区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加快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
“2018年将进一步减少弃水弃风弃光电量,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梁志鹏说。
推动清洁取暖
能源局电力司副巡视员郭伟表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化地区的散煤供暖清洁化。
郭伟指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面积比例非常低,仅占约三分之一,且发展缓慢,城乡差距明显。截至2016年底,北方地区城乡建筑取暖总面积约206亿平方米。燃煤取暖面积约83%,取暖用煤年消耗约4亿吨标煤。其中,散烧煤约2亿吨,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
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7400万吨。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替代散烧煤1.5亿吨。北方城镇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达到80%。
“清洁取暖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式煤改电、煤改气,而是对煤炭、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形式统筹谋划,是对整个供暖体系全面清洁高效升级。”郭伟表示,热源方面包括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等各种清洁取暖类型。
为实现清洁取暖,郭伟介绍,下一步将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综合采取完善峰谷价格制度、优化居民阶梯价格政策、扩大市场化交易等支持政策降低取暖用气、电成本;保障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从天然气供应、配电网建设、地热资源潜力勘查、生物质原料供应、余热资源需求调查、清洁煤供应、集中供热管线建设与维护、央企业绩考核政策等方面提出全方位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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