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成立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银保监),主要领导班子确定,郭树清成为首任主席。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2018年3月21日下午,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在原中国银监会和原中国保监会部分干部参加的会议上宣布,原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出任新成立的中国银保监首任主席;原中国银监会第一副主席王兆星,出任中国银保监排名第一的副主席;原中国银监会主主持工作的副主席陈文辉,出任出任中国银保监排名第二的副主席。
同时会议宣布,将成立五个工作组,研究机构调整和“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
人物简介
郭树清,男,汉族,1956年8月生,内蒙古察右后旗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本科毕业,1985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列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88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列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法学博士毕业。
曾在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红格尔公社插队。研究生毕业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助理研究员;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综合组副组长(副司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和试点司司长、宏观调控体制司司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副书记;贵州省副省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央汇金公司董事长;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7年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相关报道】
郭树清履新银保监主席:延续铁腕改革治理
今天(3月21日),执掌银监会满一年后,郭树清的身份有了新变化。刚刚成立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银保监),主要领导班子确定,郭树清成为首任主席。银监会、保监会的所有原副主席职位暂无调整。
“严监管”如期而至
2017年3月2日,郭树清正式以银监会主席身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首次亮相。彼时,他刚从山东省省长调任银监会,刚一上任,他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说,“部分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层层嵌套,底层资产看不见底,最终流向无人知晓。这种现象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监管制度缺失,就是所谓‘牛栏里关猫’,没有完善的监管制度,银行业经营必然引发严重的风险暴露。”
随着郭树清的到来,银监会开启严监管模式,以数以百计的罚单,造成了相当的威慑力。3月末的“三三四十”专项整治行动让银行业高度紧张。
所谓“三三四十”专项整治行动,是指在银行业全系统开展的“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大检查。其中,“三违反”指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套利”指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四不当”指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十乱象”指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行为、行业廉洁风险、监管履职、内外勾结违法、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等十个方面市场乱象。
银监会连发七文表明处理金融乱象的决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掀起一场监管风暴。这些政策将主要针对银行同业、理财等业务。
专项整治行动收官后,银监会自我评价称:“这是对银行业经营管理标准的一次全面梳理和体检”、“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郭树清多次在公开场合坦言,对于严监管从未放松,甚至明确表示希望能得到大家理解。譬如:2017年10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召开讨论会。十九大代表、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今后整个金融监管趋势会越来越严,监管部门会严格执行法规。风险是可以化解的,矛盾也是可以解决的,但需要付出各方面的努力,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
另一个围绕郭树清的关键词就是“高频发文”。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3月以来,银监会系统提出了70项制度调整政策。仅银监会官网公开发布的各项通知、征求意见稿等监管文件就有19条。进入2018年,中国银行业强监管态势仍在继续,开年不到1个月时间,监管文件纷至沓来。1月13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明确2018年将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等八个方面的乱象。
第三任银监会主席亦是最后一任
随着今年两会的进行,3月13日,又一则业界流传已久的消息被证实落地。根据当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这意味着,位于北京金融街的银监会和保监会不久将会摘下各自门前的指示牌,统一挂上一个新牌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据媒 体报道,今天在银监会和保监会门口,多个部门员工排长队与机构门牌合影。
在中国金融分业监管的“三会”体系中,银监会是最晚从央行剥离出来的监管机构,自2003年至今成立15年。据财经网报道,自2003年4月28日挂牌成立,银监会经历了刘明康、尚福林、郭树清三位主席。刘明康时代在化解不良与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背景下,建立了银行业的监管体系;尚福林执掌时代与大资管和影子银行业务发展重合,应对这一创新监管挑战是其主要工作;郭树清的到任与银行业严监管同时到来,并将延续这一态势。
郭树清这样的铁腕治理一年来,包括信贷、票据、理财、同业、房地产贷款在内的金融乱象都得到有效治理。
郭树清自己称,去年以来的治乱象,补短板效果很好,同业资产和负债大幅度下降,理财增长缓慢,今年1月理财产品规模比去年同期只增长1%,野蛮生长的产品和金融交叉的业务已经得到约束,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也都在减少,银行资金脱实向虚趋势基本上得到遏制。
2018年银保合并,只是迈出了金融改革的第一步,是形成新的监管体制的重要诉求,摆在郭树清面前的将是更艰巨的挑战。(蓝鲸新闻)
【延伸阅读】
银监会保监会合并!回顾一行三会的前世今生
国务院提请审议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将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议案,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此外,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回顾一行三会的前世今生
从银监会“三三四十”大整治到资管新规落地,金融监管走过激荡的2017年,针对金融业的严监管也取得初步进展。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如何弥补监管短板,协调“一行三会”打造具备“适应性”的金融监管体制,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由混业监管到分业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的历史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早很多。1978年,人民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彼时,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和商业银行职能还没有得到区分。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后,从法律上明确了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人民银行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也肩负起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在内的整个中国金融业的监管职责。这期间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金融业属于混业监管时期。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我国陆续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保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中国金融监管逐步走向分业监管。
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监会相继成立。1995年,人民银行不再负责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交由证监会来行使。
1998年,中国保险业的监管大权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到新成立的中国保监会。
2003年,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成立,对银行业的监管由新成立的银监会来行使,人民银行不再肩负具体的金融监管职责,最重要的使命变成了维护金融稳定。
至此,正式形成了由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实施分业监管的“一行三会”格局。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分业监管的产生背景就是不断有新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的发展。
“证监会的建立就是因为有了股票市场,需要有专业的监管。保险业发展起来之后,因其特殊性,也需要单独监管。考虑到监管银行跟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都是通过商业银行来落地,所以最后才区分开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各自的职责,最终形成了分业监管的格局。”连平称。
除此之外,连平表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导致中国经济在此后的5年中处于比较低迷的情况,也表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必须依靠一个强有力的专门机构。保监会和银监会在这5年中陆续成立,在当时主要是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
向协调监管方向探索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不断深化,不同金融机构业务关联性增强,新金融业态层出不穷,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的传染性也在不断增强。因此,目前分业监管体制如何实现协调配合,制定统一监管规则,达到监管全覆盖,既不留有空白地带,也不存在重叠成为了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为了推动监管协调和更好地监控跨市场风险传染,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曾尝试推进,但进展有限。
早在2003年,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2003年4月底银监会成立之后,“三会”于2003年6月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了分工合作框架和协调机制,建立了“三会”联席会议制度。但该三方联席会议未包括人民银行,且召开的次数非常有限。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还下发了人民银行“三定”方案,明确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三会”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形式,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以及监管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不过,由于各种原因,上述“一行三会”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并未取得实质成果与进展。
直到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发文批复,首次明确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必要时可邀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重点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等。
彼时,多位金融专家认为,从宏观审慎角度,跨监管部门的协调,人民银行理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针对现在的混业经营的趋势也是一种进步和探索。但联席会议没有明确的决策机制、议事规则、决策权限等,可能实际操作上仍会只是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缺少机制保证。
新金融监管体系确立
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最终明确,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稳委”)。
2017年11月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金稳委正式成立,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并由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担任主任。
至此,新的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一委一行三会”正式确立。金稳委的职责主要有: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在分析人士看来,无论在机构定位还是在职责定位上,金稳委都高于一行三会,发挥着统筹协调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的金融业“大总管”作用。“一行三会”也从分业监管逐步进入协调监管阶段,我国金融监管进入一个新时代。
连平认为,金稳委主要职责是从国务院的层面进行统筹协调,权威性毋庸置疑。“本来一行三会也有协调机制,比如部际协调会议,虽然进行了一些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但整体而言,目前需要一个很权威的机构把监管机构都统筹协调起来。事实也证明有很多方面没有统筹协调会出现问题,比如监管空白、监管套利,或者监管重叠等”。
2017年11月17日,金融委成立后不久,《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征求意见稿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管局发布,以证券、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为切入点,对发行的资管产品种类、合格投资者类型、从业人员资质、产品代销渠道、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这也是金稳委首次就具体业务进行监管方面协调的成果。
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去年在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金稳委未来将重点关注影子银行、资产管理行业、互联网 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四方面问题。
在谈到金融控股公司时,周小川直言:“一些大型私人企业通过并购获得各种金融服务牌照,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其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违法行为,而我们对这些跨部门交易尚没有相应的监管政策。”
2018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 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
对此,连平表示:“金融控股公司实际上是现在整个金融业务跨业、跨市场融合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但其长期缺乏监管。因此,如何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能够让它更好地为服务实体经济发挥作用,这是未来一个非常重要的监管重点。”
至于未来“一行三会”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管职能,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研究员游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应该向综合的功能监管方向发展,达到及时预警和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的目的。所谓功能监管,就是把所有目前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以及其他的机构按照其金融功能,统一地进行监管职能的划分。
连平则认为,分业监管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机构监管,以机构为主线,不过目前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是跨业、跨市场,金融业务不断相互融合,有时候难以分辨,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个趋势,未来监管体制应该要突出审慎监管和功能监管,往“大一统”的方向发展。(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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