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敲定三项增值税改革 全年减税将超4000亿元)
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5月1日起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等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实施后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这是一次具有普惠性的实体经济减税政策,将全面提振实体经济的供给潜力。”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减税的方式直接且时效性强,相关企业将迅速受益。相较于改变税收种类或税收结构而言,直接降低税率对于企业而言,是最有效率、最直接的优惠政策,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这次增值税政策调整,是市场普遍期望和企业热盼的,减税力度超过市场预期,将给企业带来巨大实惠,这表明我国增值税沿着既定的现代增值税改革目标稳步推进。”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张依群表示,将两档增值税税率各下调1个百分点,对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刘哲认为,除了个别简易征收的应税项目外,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率均下调1%,其中对于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等原适用于11%税率的边际影响更大一些。按照2017年的28万亿元工业增加值,75000亿元工业企业净利润估算,本次减税将使企业净利润提升3.7个百分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一系列政策都是减税大礼包。特别是降低增值税率能够从根本上减轻对制造业企业发展的束缚,激发制造业的活力,助推驱动创新。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刘哲指出,本次减税重点突出,对于经济的毛细血管——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和经济的新动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的扶持力度更明显。提升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享受到计税优惠,能够直接提升受益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有利于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催生更多的新业态新模式。同时也有利于缓解企业在初创期的资金压力,加速进入企业的供给扩张阶段。
张依群表示,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具有极强的普惠性税收减免,扩大了让中小微企业的减税覆盖面,不仅可以降低中小微企业纳税负担,而且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加就业。
蒋震说,这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构成重大利好,能够让其轻装上阵,将会激发未来新一轮的投资增长和产业升级。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这将减少企业纳税占款,等于政府让利,企业受益,增加企业流动资金,节省企业财务成本,促进企业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张依群说。
刘哲表示,此举将提升相关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和利用效率,进而提升企业的要素生产率。 本次减税内外资企业同等受益,为外资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税收软环境,将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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