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表示,财政部将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示范项目分类进行处置,总投资为6702.9亿元。其中30个项目被清退。并提出坚持政企分开原则,加强PPP项目合同签约主体合规性审查,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代表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PPP示范项目在引导规范运作、带动区域发展、推动行业破冰、推广经验模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近期核查情况看,部分示范项目存在进展缓慢、执行走样等问题。
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彭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表明了财政部清理整顿问题PPP项目的决心,也体现了促进PPP健康发展的态度,只有真正纠偏,找对方向,PPP才能走得更为长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示范项目按以下三大分类进行处置:
一是将不再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的包头市立体交通综合枢纽及综合旅游公路等30个项目,总投资为3002260万元,调出示范项目名单,并清退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二是将尚未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或项目实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北京市丰台区河西第三水厂等54个项目,总投资为15847606.26万元,调出示范项目名单,保留在项目库,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三是对于运作模式不规范、采购程序不严谨、签约主体存在瑕疵的89个项目,总投资为48179061.96万元请有关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抓紧督促整改,于6月底前完成。逾期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调出示范项目名单或清退出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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