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热衷于选择通过种种方式在二级市场募资。与之相反,股份回购却是用公司自有的真金白银在二级市场购回发行在外的部分股份,然后销掉,相当于减少了股票供应量,减少了流通股数量,稳定了股价,对中小股东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利好。这一做法虽参照了国际成熟经验,增加了买方力量,对稳定市场有诸多好处,但大多却都是企业不得已而为之。一般只有在跌跌不休的二级市场中,方有部分股价跌破净资产的公司开始出手,且用时周期较长。但相比上市公司股东用自己的钱去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增持来说,其实相对更有诚意。毕竟很多增持只是有条件的口头承诺,而且从股价后市趋势上看,对于那些持有成本远远比大股东增持价格高的投资者而言,大股东增持的股份无形中变成一把悬在投资者头顶的剑,股价涨一点就要担心大股东何时抛售。
近日虽然上证指数出现回暖,但距离前期高点尚远。数据显示,截至7月8日收盘,A股破净股已经达到231只(未包括市净率小于0的股票),已超过了熔断底部2638.30(2016年1月27日)的53只。业内对于破净上市公司实施回购或者增持的预期逐步升温。在市场质疑声中,出手回购或者增持公司股份的上市公司增多。
必须承认,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回购频率相比较,股票回购在A股市场并不算常见,十几年来,A股回购案例总共只有几十次,这与美国市场年均500次、香港市场年均1000次的回购相比,相距甚远。上市公司长期任由股价在净资产价格线下一蹶不振,对回购有力无心,无异于承认公司没有价值,承认净资产虚高,承认自己当初是为圈钱而来。相反,股票回购则直接向市场传递了公司价值低估的信息,毕竟上市公司及管理层对公司信息的了解和掌握胜过任何投资者。如果上市公司肯花真金白银回购股份,足以显示其对未来股价的信心。同时,股票回购也是上市公司进行财务管理的有效工具,能起到优化资本结构、降低权益资本和提高财务杠杆的作用。其本质上也是一种等同于现金分红的投资者回报方式,较现金分红具有节税的优势。
当前市场环境下,投资者更担忧去杠杆效应下对相关行业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担忧。部分上市公司也许认为回购就是在向外界表明发展受阻,令公司财务形象受损。更有言论认为股价仍有可能跌破回购价,回购款打水漂,不值。这些观点并非完全不无道理,但大多还是属于拿静态与局部的眼光来看待问题。
每一种经济行为背后都隐藏着某个利益集体对某种利益的诉求。归根结底,是否回购属于上市公司自治范畴,应根据不同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区别对待。但相比防范股票回购前后内幕交易的诸多监管,目前我国鼓励股票回购的政策虽有,但吸引力明显不足,部分行业法规与《公司法》相关条文还有抵触之处,这也是造成目前愿意回购破净股的上市公司并不多见的原因。作为二级市场的普通参与者,我们还是乐意看到更多公司在股价破净这一非常时期,有着与当初上市融资一样的迫切,通过回购股份等实实在在的手段向市场传达其对使命感与责任感的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