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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炒房客疯狂!离婚购房8成“做假”嫌疑大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18-07-26 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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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深圳楼市传出一则大消息:一份文件《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请示》流出。

根据这份请示文件,深圳或将增加限售(住宅3年、公寓5年)、限离、限企业购房、继续实施摇号购房等调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联系人表示不清楚细节,“这只是一个请示,具体以官方发文为准,官方会做何反馈以及何时反馈目前都不清楚。”

深圳市规土委工作人员称目前没有接到相关政策通知,也不会实施。是否会出台新政,其表示不清楚。

里面关于深圳楼市的数据很真实,基金君截取部分内容跟大家分享。

加强法人单位购买住房管理,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起5年内禁止转让

《若干措施》里面提到:

1、深圳新房限价力度加大,部分热点区域出现新房跟二手房价格倒挂现象,“买到即赚到”效应发散,公司参与摇号带来市场情绪紧张。

2、其中,招商双玺项目中,以公司名义购房的数量占到了摇号人数的22%。

3、手握大量资金的买家往往通过注册多个公司参与摇号,增加购房成功率。对真正有买房需求的个人是一种挤压。一定意义上违背了房住不炒、稳定房价的调控目标。

4、北京、广州、长沙、杭州、上海已经相继出台政策,抑制个人以企业名义购房的投机行为。

据统计,仅招商双玺、华润润府两大楼盘认筹合计锁定资金就有50亿,两个楼盘成交金额分别由70亿和85亿,若按照注册公司占比20%测算,则仅这两个楼盘就有10亿资金参与摇号买房,成交对应的资金超过30亿元。

《若干措施》进一步分析出台政策的必要性:

1、有利于及时堵住炒作漏洞,避免个人通过注册企业绕开个人限购政策。

2、有助于实现“摇号购房”的公平性,防止企业与个人争夺购房资格,加剧个人购房的摇号难度。

3、有利于抑制企业投机炒作,促进增量和存量住房资源供给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企业持有物业出租。

针对企业购房,《若干措施》给出的政策建议如下:

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若干措施》最后分析,对市场负面影响不大:

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宅2822套,占全市新房成交量的1.35%;企业购买二手房10201套,占全市二手房成交量的2.21%。

2017年,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宅785套,占全市新房总成交量的3.05%,较上年提高0.92个百分点。

总体看企业购房占比不大,但近期占比明显上升,投机意图上升。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抑制部分非理性需求,给限购政策打上公平“补丁”,对市场负面影响不大。

加强个人购买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起3年内禁止转让

2017年深圳不动产权证书两次转移间隔时间不满3年的商品房为217万平米,占全年二手房销售面积的46.2%,说明市场存在一定的短期炒作现象。

《若干措施》提出建议:居民个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含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

《若干措施》最后分析:

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居民购买新房跟二手房一共40.34万套,占目前全市存量商品房的23.7%。

上述政策若实施,对新购买和已购买的住房执行限售,全市23.7%的住房短期内将被锁定交易,可以有效遏制房地产炒作。

同时,由于调控力度较大,可能造成二手房交易量下滑。

加强商务公寓销售和运营管理,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起5年内禁止转让

《若干措施》提到,深圳市未将商务公寓纳入限购,近年来明显出现投资资金转向商务公寓的情形,外地资金来深圳批量炒房。

2017年初至2018年4月下旬,深圳企业法人购买一手商务公寓2011套,占总套数的16.9%。北京广州上海均已将商务公寓纳入限购范围。

《若干措施》给出政策建议,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若干措施》分析,全市月81.1%的商务公寓将被锁定交易。该政策实施可能导致商务公寓投资需求下降,由于全市商务公寓面积仅占商品房面积的0.4%,预判对全市经济增长影响不大。

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假离婚”购房人数或超8成

《若干措施》提到:

2017年,离婚2年内购买新房的占离婚购房人数的81.9%,占全市新房总成交量的10.8%;

离婚2年内购买二手住宅的占离婚购房人数的85.8%,占全市二手住宅总成交量的4.2%。

说明通过离婚后短期内在购房投机房产的占比较。

《若干措施》给出政策建议:

对有房贷记录且离婚2年以内申请住房贷款的,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按照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对有房贷记录且离婚2年以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第2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加强销售管理和市场秩序整顿

《若干措施》提及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对于关注度高、房源数量少、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预售楼盘,尽可能采取公证摇号方式进行销售。

其中提到目前深圳新建商品住房的乱象:在106个在售楼盘中,30%的楼盘存在一二手价格倒挂现象,主要分布在前海、蛇口、南山科技园、龙华中心区等部分热点区域。由于房价差的存在,“茶水费”、“转让费”等乱象频出,因为引进“摇号购房”进行规范管理。

而基金君留意到,目前广州、杭州等城市已经出台公积金新政策,打击“假离婚”来规避限购限贷的行为。

广州、杭州等:多次离婚购房不能提公积金

就在昨日(7月25日),广州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离职、非本市非户籍地购房均暂停提取公积金;此外有“假离婚”嫌疑的也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具体要求: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供方,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言下之意,用“假离婚”来规避限购限贷也不行了。

实施住房公积金实心行为联合惩戒,对违规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行为。对已套取资金的,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和贷款资格,直到其将套取金额全额退回5年后方可恢复。《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不仅广州,杭州、南京等地也在近期发布通知,打击“假离婚”来规避限购限贷。

6月14日和7月6日,南京、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纷纷发布通知,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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