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太原新建商品房至少配建20%租赁住房

来源:新华社 2018-09-05 16:07: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太原市政府近日印发《太原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提出从2019年起,新出具商品住房地块规划条件时,要求至少配建住宅面积20%的租赁住房。

方案指出,2018年底前,至少推出1宗土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从2019年起,新出具商品住房地块规划条件时,要求至少配建住宅面积20%的租赁住房;鼓励企业利用自有住宅用地自建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建设租赁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市辖区结合实际,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等形式,规划建设功能完善、可拎包入住的主题租赁社区。

太原住房租赁新规还明确提出改建一批租赁住房,具体包括支持企业和机构将库存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及员工宿舍、商品住房改建为租赁住房;2019年底前,推出2个以上项目开展改建租赁住房试点。同时,租购一批租赁住房,包括引导企业在市场长租(收购)一批住房,经过改造作为租赁住房房源;2018年底前,推出2个以上项目开展租购租赁住房试点。此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所持有的合法房屋打造为青年公寓、短租公寓、养老公寓等特色租赁小区,由集体经济组织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承租后投放租赁市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