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网站10月22日刊发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518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就加大黑土地保护投入力度事项回应称,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黑土地保护投入力度。
一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在东北4省(区)17个县(市)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2018年,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开展黑土地保护整建制推进试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物化补助等方式,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黑土流失控制等综合治理措施。
二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选择农作物秸秆总量大和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试点坚持农用为主,以肥料化、饲料化促进种养结合,推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
三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选择部分生猪、奶牛、肉牛养殖重点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粪污集中处理服务设施建设,补贴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带动全面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同时,发展改革委也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等项目实施,整合资金支持黑土地保护。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大黑土地保护投入方面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要求,继续在东北地区支持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探索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奖补措施,鼓励地方政府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统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的相关涉农资金,加大对黑土地保护的支持力度。
三是通过补助、贷款贴息、设立引导性基金以及先建后补等方式,撬动政策性金融资本投入,引导商业性经营资本进入,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黑土地保护多元化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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