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民营经济十条”)已由广东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由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
据广东省副省长陈良贤介绍,“民营经济十条”主要聚焦构建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一视同仁的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围绕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59个政策点。
“民营经济十条”强调,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一视同仁,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对交通、水利、市政等领域,支持民间资本组建或参股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对教育、卫生、养老等领域,推动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民营房地产企业转型,进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同时,营造更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放心干事创业。提出加强财产保护力度,依法慎重对涉嫌违法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严格区分违法和合法、个人和法人、涉案人员和家庭成员的财产;每年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审合一”(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等。
在持续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负担方面,“民营经济十条”提出,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支持各地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推广银税合作,扩大参与银行机构的范围和质量;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信用担保机制;鼓励各地推进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等。
广东省工信厅表示,将制定落实推动方案,加强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和有效落实,形成省市政策的叠加效应,让企业得到更多的支持、更大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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