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河南将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等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错峰生产期间,以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医药(农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按照不同行业内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等指标,实行差别化管控,对工艺技术先进、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豁免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上述行业的企业将按照各自的行业要求,分为豁免类、限产类和限制类,执行不同的错峰生产要求。
以钢铁行业为例,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以及电炉短流程炼钢生产线,作为豁免类,原则上可免于错峰;仅烧结工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限产20%左右;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限产50%左右。
根据差异化错峰生产的要求,各地要结合产业结构、工业布局和污染物排放构成实际,科学确定错峰生产的重点行业,统筹把握错峰生产的停限产比例,对涉及居民供暖等重大民生项目,可少错峰或者免于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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