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易所放大招,组合债基金拟试点,多家基金公司参与)
时值年末,部分试点基金公司齐聚交易所加班加点,只为了一只可能面世的创新型基金品种。
这类创新型基金叫做组合债基金,也是继传统封基、ETF、LOF之后,场内基金又一类创新型产品。据中国基金报记者了解,组合债基金或是一类可上市交易的定期开放式债券基金,在开放期也可以实物申赎,投资上或以持有到期为主,目前也做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设想。
组合债基金的投资范围或从交易所可质押回购的债券库中选择,未来或能够纳入债券可质押回购标的物名单,是这类基金最大的创新点。
在一位基金公司人士看来,场内基金进入债券可质押回库的只数有限,目前只有几只国债ETF可用于质押,这会限制场内债券基金发展,尽管组合债基金各项细节仍未确定,但不管怎么弄,都具备一定吸引力。
交易所或试点组合债基金
交易所正在为场内基金创新品种开启新一轮尝试。
据记者了解,上交所目前正在牵头组织关于场内债券基金的试点项目,基金公司也在交易所的指导下推进工作。交易所把这类创新基金名字暂定为组合债基金,这一名字仍待最终敲定。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没有任何关于组合债基金的指引或是文件下发给基金公司,关于组合债基金的讨论仍处于很初步的阶段,能不能做成还是个未知数,基金公司产品部也仍未开始着手准备组合债基金的相关产品合同。
“交易所和基金公司之间就组合债基金已经持续讨论了几个月,现在天天开会,每家基金公司均已借调一个负责这个项目的人士到了交易所。”上述业内人士称。
“现在产品方案都没有最终确定,都有可能再修改。”另一位业内人士称,大家目前初步的设想是将组合债基金做成可上市交易的定开债基金,这类基金兼具ETF实物申赎的特点,在开放期时接受债券实物申赎,封闭期时只能在二级市场买卖。“交易所信用债流动性普遍较差,无法满足开放式基金的运作要求,因此目前的产品设计初步考虑采用定期开放的形式。”
也有业内人士透露,组合债基金的债券投资以持有到期为主,估值方式或按照摊余成本法估值。不过这类基金是采取主动投资还是被动投资方式,目前基金业内人士仍未形成统一的建议。
“组合债基金也不一定做成指数形式,每个组合债基金会在交易所债券可质押库范围内选券,但在期限信用等级上有不同定位,投资者可以在这个划定的范围用个券进行申赎。”一位基金经理如此分析。“每家基金公司设计的组合债基金会有差异,不同基金公司对单个可质押券都有自己的评价标准,按照不同的权重选择一篮子可质押券,然后有个加权久期,不一定编制相关指数。”一位基金公司人士也提出自己的看法。
也有基金公司人士建议,组合债基金的产品形式取决于目标客户群,相对于主动投资基金杠杆和底层资产不清晰透明,被动型基金更适合机构投资者。
“这一产品初衷是希望投资者用单只债券认购组合债基金,降低投资者持有单只债券的投资风险,也同时希望降低债券可质押回购库的担保交收风险。”上述基金公司人士如此解释试点组合债基金的缘由。
还有业内人士了解到,交易所已经确定了组合债基金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基金公司名单,后面可能还会有第三、第四批基金公司。
组合债基金多个细节仍待探讨
有着可纳入交易所债券可质押回购库的预期,组合债基金还未出炉就已备受关注,不过,仍在探讨中的组合债基金仍有诸多细节需要完善。
“组合债基金的名字叫法也值得探讨,因为所有的基金在投资运作上都是组合投资,不过这一产品名字的初衷可能是希望投资者将这类基金理解为一篮子债券,简单易懂。”一位基金公司人士提出自己的看法。
除此之外,组合债基金还需要面对交易所和中证登之间系统对接的问题。“如果是一类创新型产品,在系统上仍需要准备。”上述基金公司人士称。
“基金公司需要想清楚如何定位组合债基金,它既不是指数基金,但又可上市还可以质押,每个基金公司在可质押债券库中根据自己的产品思路设计个券选择方案,中证登才可以根据基金公司的产品方案给出一个适合的质押折算率,基金公司也需要给客户讲明白你设计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产品。”一位基金公司人士也认为组合债基金出炉仍有很多细节尚待讨论。
“根据资管新规要求,采取摊余成本法的资管产品就得做成封闭式或者定开形式,但按照摊余成本法计价的债券基金,如果碰上持仓个债违约,会面临估值调整的难题,到了基金开放期打开申赎,需要应对投资者赎回,基金公司可能面临违约债券无法卖出的困扰,当然,目前海外也有侧袋估值的方法。”上述基金公司人士分析。
有望纳入债券质押式回购库名单
债券回购是指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正回购方在约定时间返还资金和支付回购利息,同时解除债券质押,就是债券回购。
目前,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有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三种形式。
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质押标的主要为利率债和高等信用债,协议回购相对灵活,由正回购及逆回购双方自主确定交易要素;而三方回购的可质押标的范围相对更宽,部分ABS也可用于三方回购质押。
图片出自深交所投教:“深”知新规系列之三方回购
2016年12月,中证登及沪深两地交易所曾下发关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的通知,个人投资者不再参与融资回购交易(即不得通过债券质押式回购融入资金,但可以融出资金。)。
从中证登公布的《关于发布债券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的通知》上统计,目前仅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两只国债ETF进入债券质押式回购标的物名单。这也意味着尽管已经有很多场内上市的债券基金,投资者仅可将上述几只国债ETF用于质押,进行债券回购业务。
据记者了解,债券质押式回购标的物门槛较高,部分债券及货币ETF也曾申请加入债券质押式回购名单,但最终因场内规模或是投资品种信用等级不够高或是底层资产不清晰无法纳入。
“目前场内基金进入债券质押回购库的只数有限,只有部分国债ETF可质押,组合债基金若是能纳入债券质押式回购标的物。无疑会提升产品吸引力。”一位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分析。
一位基金经理也称,单个债券流动性差,组合债的流动性或能提升,除此之外,组合投资也能分散风险,对机构投资者还是有一定吸引力。
多位基金公司人士指出,组合债基金如果能对单只质押券产生比较大的替代作用,或是相比单个债券,组合债基金在质押率上更具优势,也能提升这类基金的需求。行业内也设想未来让债券质押库成为一个组合,而不是单个债券,以此降低担保交收的债券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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