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在线消息,记者从3日下午召开的浙江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将进一步推进十方面31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任务。
经统筹安排,省级支持民营企业的资金(基金)三年合计在400亿元以上,按照省市县联动的要求,预计可带动市县政府联动投入600亿元以上,从而形成千亿各级政府性资金,在以下六个方面来重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在支持技术改造与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提出三年统筹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及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等专项资金90亿元。
在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提出对新获批牵头承担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的企业,省财政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在支持重大技术研发方面,提出三年内投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30亿元以上,联动市县财政投入30亿元以上,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200亿元以上。
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提出三年统筹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和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在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方面,提出由省政府对省担保集团增资50亿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债、贷款融资;新组建首期融资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化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设立省50亿元“凤凰行动”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
在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方面,提出三年省财政统筹安排20亿元,用于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性展会、出口信用保险补助等;设立80亿元稳外贸稳外资专项信贷资金。
同时,实施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定向支持力度,把银行业绩考核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挂钩,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全国领先,三年全省要新增5000亿元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据悉,浙江还将进一步发挥市县和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形成“1+11+N”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同时完善协调机制、推进机制、督查机制,把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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