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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进“智城计划”实施方案》印发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12-11 18: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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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2月11日消息,为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和《关于上海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加快推进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落地,推动人工智能全面赋能实体经济和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助力国家人工智能发展高地建设,特制订《上海市推进“智城计划”实施方案》并印发。

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智城计划”总体目标

聚焦人工智能+制造、医疗、交通、教育、金融、政务、安防等重点领域,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广阔应用场景,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上海率先运用;通过城市级应用场景构建,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标杆,显著提升智慧城市智敏化水平和市民感知度,带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到2020年,打造6个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区,形成60个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全力打造国家人工智能发展高地。

二、具体安排

(一)应用场景征集。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企事业单位等作为推荐单位,应配合我委做好应用场景需求的征集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征集一次。需求应突出整体性、创新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较强的应用价值。我委将组织专家对需求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一批市级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

(二)解决方案征集及评审。我委指导应用场景需求单位(以下简称“需求单位”),面向全球人工智能企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需求单位将组织相关评审,确定入选方案并立项。需求单位纳入“上海市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试点单位”,并优先推荐为当年度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三)项目实施及验收。需求单位按照建设计划执行,并按季度向推荐单位上报建设情况。推荐单位做好项目跟踪协调工作。我委将定期检查项目建设情况,提供必要的专家指导,按照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开展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的单位,纳入“上海市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示范单位”;未如期验收的,取消其试点单位资格。我委将综合“智城计划”推进情况,认定若干创新应用示范区。

三、工作要求

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挖掘、积极推荐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对入选的需求单位,要强化监督管理和协调保障。需求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应会同建设单位,严格按项目进度执行。鼓励各区、园区管委会结合自身相关政策,在专项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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