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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平台岂是上市公司“自由发挥”之地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谭浩俊 2018-12-21 10: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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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平台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的重要通道之一,也是投资者深入了解企业情况、解疑释惑不可忽视的重要渠道。按照相关规定,在互动平台上,上市公司不能随便透露应通过正当渠道发布的信息。

(原标题:互动平台岂是上市公司“自由发挥”之地)

互动平台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的重要通道之一,也是投资者深入了解企业情况、解疑释惑不可忽视的重要渠道。因此,上市公司在互动平台上释放的信息和信号,也须真实、正确、可靠。然而,这些年来部分上市公司在互动平台上,不时冒出一些不靠谱的信息或说法,有的通过互动平台频繁蹭热点,误导了投资者。

比如有家公司不久前在互动平台上回应投资者称,室内5G基站已获得客户的充分认可,并开始大批量发货。在公司股票被拉上涨停后,又发布澄清公告,说公司的小基站暂时尚未应用在5G网络中,互动平台上董秘的回复也随之被删除。另有一家公司早些时候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其参股的某公司符合科创板的挂牌条件,遂使公司股票连续拉了4个涨停板。但没过几天这家公司却发布公告称,目前科创板具体方案与细则尚未出台,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很显然,这两家公司在互动平台的回复,都在通过蹭热点诱导投资者,疑点甚多。这样的行为,可以认为是在发布错误信息甚至虚假信息。尤其让人不安的是,面对上市公司频频通过互动平台释放错误信号,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却似乎都已习以为常。董秘们很清楚,互动平台并非“信息披露”,本质上和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一样,都是非公开交流。可是,上述例子不都涉及公司敏感信息或未公开重大事项吗?怎么能视为非公开交流?

按照相关规定,在互动平台上,上市公司不能随便透露应通过正当渠道发布的信息。否则,就是信息泄漏。上市公司固然不能在互动平台发布重要信息和不能披露的信息,但也绝不能在回复投资人询问时发布一些完全子虚乌有的东西。前面所列举的两个例子,事实上就是发布、披露错误信息,有误导投资人之嫌。

按照交易所规定,在互动平台互动相关信息时,对于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后,方可通过互动平台回复。显然,投资者并没有要求上市公司在互动平台透露必须通过正当渠道发布的信息或消息,而只是通过互动平台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与交流。可见,在互动平台发布错误的信息或信号,是违反现有规定的,是要受到严厉惩罚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面对一些上市公司在互动平台上发布或披露的错误信息和信号,迄今还未见有相关公司与人员被处罚。这是理该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加强监管,不仅意味着对上市公司直接行为的监管,还应包括对上市公司间接行为的监管,尤其是互动这样看起来可以“自由发挥”的场所,绝不能让上市公司随意打政策的“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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