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张全国版负面清单登场!这些看点千万不能忽视)
第一张全国版负面清单昨日闪亮登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5日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实现“非禁即入”,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国共用一张清单
2013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 版)。从此,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正式进入公众视野。
2016年3月,我国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
迄今,我国已构建起新的市场准入框架体系,负面清单含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两大部分。
前者适用于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后者是国民待遇的准入清单,适用于境内外投资者,是对各类市场主体市场准入管理的统一要求。因此,境外投资者市场准入需要经历“两道门”,即两张负面清单,境内投资者则需经历“一道门”。
在业内看来,今天出炉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其最大的意义就是全国版!在全面范围内统一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25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在市场准入管理领域,为了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强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全国统一性,要求实行“全国一张清单”。
也就是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应由国务院统一制定,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变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
徐善长还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清单之外针对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批事项。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得采取额外的准入管制措施。
“这意味着过去零碎化的、分部门的市场准入政策将成为历史!”长期研究负面清单的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激动地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他认为,这也标志着我国确立了开放、透明、可预期和高效统一市场准入制度,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法律法规建设。
大瘦身:具体管理措施减少288条
2018版负面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禁止准入类事项4项,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47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
与2016年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孙元欣分析说,与2016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2018版负面清单有“细化”和“瘦身”两个方面的变化。2016试点版强调“措施”,含328项禁止和限制措施;2018版强调“事项+措施”,把2016版的“措施”改为“事项”,“事项”下还有“措施”,更加细化了。
制造业与服务业市场准入均放宽
制造业:
从具体项目看,2018版负面清单最大的亮点在许可准入类,在制造业领域,从2016年的30项缩减到了26项。
事项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准入的收窄,主要是因为2018年版本对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和合并同类项。
例如,“未获得许可,实行进网许可证制度的电信设备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未获得许可,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得生产、进口”与“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合并为“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电信、无线电等设备的生产、进口和经营”等。
有市场人士认为,对于“准入许可”的调整,尤其是对一些领域准入许可的放开,将给相关领域产业和公司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比如,取消了涉及国防相关项目的准入许可,部分公司有望在“军民融合”领域获得更多发展机遇。
而“禁止准入类”名单则扩容不少。
2016年试点版本中禁止准入的仅有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特定农药及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两个事项。而2018年版本制造业禁止准入的事项增加到8项。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光谷自贸区研究院院长陈波认为,2018版负面清单显示,政府对于制造业的总体管制相比以前明确很多,管制也明显减少,主要留下一些涉及标准、监管、安全方面的领域,比如医疗器械、疫苗、食品卫生安全等。从这个角度来讲,负面清单进一步展示了中国对于整个制造业的全面开放决心。
有业内人士表示,相较于“许可准入”事项的变化,“禁止准入名单”对市场影响可能更大,禁止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等新增产能,意味着去产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初心不改。
服务业:
2018版负面清单进一步降低了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
“2016试点版涉及服务业的许可限制类条款,约占总量的2/3.2018版经过大幅瘦身后,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了,这有利于服务业的活跃和发展。”孙元欣说。
值得注意的是,《清单(2018年版)》将最后一个章节留给《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中的许可类事项。
目录针对网约车、互联网 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中介和商务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服务等的市场准入都有明确规定。
例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从事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以及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等等。
未来负面清单是否还有进一步“瘦身”的空间?
对此,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25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要在2018版负面清单基础上,以放宽服务业准入为突破口,通过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抓紧清理修改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准入规定,推动各领域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不断缩减清单事项。
“也就是说,未来负面清单还将进一步优化,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鼓励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孙元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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